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20 17:51:49 点击量:

化学化工学院团学组织各部门、各年级团总支:

依据《兰州大学共青团“五四评优”表彰评选依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发挥示范作用,推动学院共青团事业发展,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2021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团委发〔20228号),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21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表彰类别

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学生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二、评优条件

根据《兰州大学共青团“五四评优”表彰评选依据》,结合《化学化工学院团委学生会五四评优条例》有关规定评选。

三、评选办法

1、兰州大学十佳共青团员、兰州大学十佳团支部书记

由本人申请、学院团委择优各推荐1人,校团委组织评审小组结合材料审核和现场答辩为主要考察方式进行评定,分别确定10位正式候选人名单。

2、兰州大学优秀学生团干部、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由本人申请,所在团支部、团组织择优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3、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从团支部达标升级考核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和表现优秀的“四星级团支部”中产生,根据考核结果向学校推荐3个支部

4、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根据团支部达标升级的考核结果,从“五四红旗团支部”中推荐1个支部参评。

四、工作要求

1、本科生团员或者团组织负责人按类别填写《评优表彰申报表》(附件2)并撰写主要事迹材料,将纸质版及相关支撑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上交给各年级团总支、院团委各部门,各年级团总支、院团委各部门同时请填写《各奖项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将电子版材料于33018:00前发送至hxtw@lzu.edu.cn,纸质版材料于33018:00前交到院办249。

2、研究生团员请按类别填写评优表彰申请表《评优表彰申报表》(附件2)并撰写主要事迹材料,并将电子版材料于33018:00前发送至hxygz@lzu.edu.cn,纸质版材料于33018:00前交到化学资料楼307。

3、各团学组织、团总支、团支部须把握“评优有依据,公平又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定工作。

望各年级团总支、团支部,各级团学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本年度评优工作!

附件:

附件1.化学化工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团干部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评优表彰申报表》.docx

附件3.《各奖项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4.《主要事迹材料说明》.docx

附件5.《兰州大学共青团“五四评优”表彰评选依据》.docx

附件6.化学化工学院团委学生会“五四”评优条例.docx

 

化学化工学院团委

2022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