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团队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10 20:48:28 点击量:

为进一步发挥教学团队在本科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加快课程建设和专业建设工作,提升我校本科教学质量,根据《兰州大学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团队建设方案》(校教〔2020〕57号)和《关于公布兰州大学首批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团队立项结果的通知》(校教发〔2021〕36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本科教学建设项目检查与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将针对已立项建设的首批专业课程教学团队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要求及材料提交时间节点

1.2020年学校立项的首批35个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团队的建设情况(立项名单见附件3)。

2.审查内容包括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学成果培育、国际视野拓展和经费运行等方面的情况。

3.请各团队负责人按照《兰州大学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团队建设方案》(附件1)相关要求,完成《兰州大学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团队中期检查工作报告》(附件2),并于2021年12月22日下午18: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hxbkjx@lzu.edu.cn,纸质版提交至资料楼303办公室。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樊衍昕:8912589

 

附件:附件1. 兰州大学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团队建设方案(校教〔2020〕57号).pdf

附件2. 兰州大学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团队中期检查报告.docx

附件3. 兰州大学首批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团队立项名单.xls


 

化学化工学院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