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评定研究生2022—2023学年校友奖助学金及社会类奖助学金的通知
2022年秋季学期,因疫情防控工作等原因未进行我院校友及社会类奖助学金评定,为帮助和鼓励我院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顺利完成学业,经学院研究决定,补充评定研究生2022-2023学年校友及社会类等八项奖助学金,现将评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及名额分配
各项奖助学金的申请条件、资助方式及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一)申请阶段(11月10日-11月15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请于11月15日中午12:00前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hxygz@lzu.edu.cn,邮件命名为“姓名+2022-2023学院社会类奖助学金申请”, 纸质版交至院办307。
1.《化学化工学院社会类奖助学金参评情况表》(附件2),仅电子版;
2.《化学化工学院社会类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一份;
3.申请奖学金的同学,需同时提交相关电子版佐证材料。
(二)评审阶段(11月16日-11月19日)
学院研工组成立评定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获奖获助学生名单,同时通知受助学生填写相关材料(感恩材料)。
(三)学院评审公示阶段(11月20日-11月22日)
评审结果通过学院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相关材料报送评审委员和基金会,并召开颁奖大会,颁发证书和奖金。
四、评定要求
(一)历届国奖获得者、已获得校友和企业类奖助学金者,同一培养阶段不再重复参评;
(二)诚实守信,为人正直,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道德品质,有高度的奉献精神,良好的团结协作能力,能够顾全大局,勇于承担责任;
(三)有强烈的事业心,具备较强的科研探索与实践能力;
(四)无故未参加学院相关活动者(考勤以研工组记录为准),不能参评;
(五)以宿舍为单位,存在安全隐患被学校检查发现并进行相应处理者或被学院检查发现通报批评三次以上者(包含三次)取消该宿舍全体学生当年评定资格;
(六)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违背学术道德行为者,或在科研工作、科研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者,不能参评;
(七)担任研究生干部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八)家庭有如下特殊情况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本人或家庭人员患重大疾病;孤儿或单亲;家庭遭受自然灾害;家庭遭受其他重大变故者等;
(九)资助的学生,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受资助资格,并保留追回奖助学金的权力:
1.受到国家法律、学校纪律处分;
2.生活不节俭者;
3.不如实反映家庭经济状况和个人生活状况,弄虚作假,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资助者;
4.不愿意参加公益活动和志愿活动者;
5.基于任何原因不能继续在兰州大学完成学业、休学、保留学籍、出国留学者。
6.其它不符合资助宗旨的情况。
(十)受助学生须努力学习,勤俭节约,积极参加各类活动,协助学院做好感恩励志盛典等活动,并提交感恩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4),此材料发送截止日期为12月1日,未发送材料者不予审批发放校友奖助学金。
附件1.2022-2023学年年化学化工学院校友奖助学金及社会类奖助学金申请条件、资助方式列表(研究生).doc
化学化工学院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