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11 15: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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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教职工:
为认真贯彻国家、兰州市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实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
1.教职工务必每天10:30前在OA系统中完成健康打卡,精准报备健康状况和行动轨迹。同时,进出校门按学校要求打卡。
2.因公因私离兰时,提前在oa系统中请假并向属地街道社区报备。返兰及时销假并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
二、校外人员
1.来兰专家学者
邀请人提前2天提供来兰专家学者如下资料:所乘坐的交通工具(具体到座号)、详细居住地址、48小时核酸证明、健康码截图、行程码截图。(详见附件1)
2.校外其他人员
原则上,校外无关人员不得入校,确需进校的用微信提前1-2天将附件2或3、健康码和通行码发送至张颖老师审核预约。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化学化工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8912589
化学化工学院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