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研究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20 18:50:06 点击量:

 

为深入贯彻党的立德树人方针,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引导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研究生评优工作的通知》(校研〔2020〕67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类型

1.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先进个人等四项个人荣誉。

2.研究生优秀班级、研究生文明宿舍、研究生先进集体等三项集体荣誉。

二、评选范围

1.个人评优的参评范围为除2020级新生外的全体在籍研究生(硕博连读的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可参评)。2019-2020学年有违纪行为,拖欠学费、住宿费的研究生不得参评。

2.集体评优的参评范围为在学校登记备案的研究生宿舍、班级和其他集体组织。研究生新生组成的各类集体不参评。

三、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规守纪,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3)品行高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勤奋学习,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

(5)热爱劳动,完成一项研究生“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兼职辅导员)的工作。

2.具体条件

(1)优秀研究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品行高尚,在研究生中能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学风优良,学习成绩优秀且取得了一定的科研创新成果;热爱生活,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和劳动实践。

(2)优秀研究生标兵应符合优秀研究生的标准,并具备以下条件:品学兼优,科学研究与创新实践表现优异,有良好的示范引领效应。

(3) 优秀研究生干部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担任研究生干部满一年;组织协调和管理服务能力强;工作主动积极,以身作则,踏实肯干,获得师生的广泛认可。

(4)研究生先进个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在思想引领、创新实践、社会服务、文化体育、公益志愿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成绩。

(5)研究生优秀班级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班风优良,学风浓厚,班集体同学按照培养方案完成课程学习;班集体富有凝聚力,同学之间互助友爱、团结和谐;班集体积极参加文体和实践活动。

(6)研究生文明宿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积极配合学校研究生公寓教育管理,宿舍环境安全、文明、卫生;舍风优良,宿舍成员团结和谐,科研和创新实践成绩优良。

(7)研究生先进集体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在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学风引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四、评选名额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文明宿舍、研究生优秀班级评选名额具体见附件1。

研究生先进个人、研究生先进集体不固定名额,按照具体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向学校进行推荐。

优秀研究生标兵从优秀研究生中推荐,优秀研究生标兵不占优秀研究生名额。其他各类研究生荣誉可以兼评。

五、工作安排

1.优秀研究生由各班班长、班主任进行初评,申报人需填写《兰州大学研究生个人评优推荐表》(附件2),由各班班长和班主任认真把关、审查评定,将初评情况填入《兰州大学研究生个人评优初评汇总表》(附件4),于11月25日(周三)中午12:00前,将《个人评优推荐表》纸质版交至院办307,《评优初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hxygz@lzu.edu.cn

2. 其他奖项(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文明宿舍、研究生优秀班级、研究生先进个人、研究生先进集体)由学院研工组统一评定,申报人需填写相应奖项的评优推荐表(仅需纸质版)和初评汇总表(仅需电子版),于11月24日(周二)下午17:00前,交至院办307,电子版发送至hxygz@lzu.edu.cn

3.学院初评完成后,将在网站进行3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30日将评定材料上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六、表彰和奖励

学校对获评各项荣誉的研究生个人和集体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表彰奖励。研究生优秀班级、先进集体额外奖励集体活动经费,研究生文明宿舍额外奖励学习生活用品。

 

 

附件1.兰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19-2020学年研究生评优名额分配表.xls

2.附件2.兰州大学研究生个人评优推荐表.doc

3.附件3.兰州大学研究生集体评优推荐表.doc

4.附件4.兰州大学研究生个人评优初评汇总表.xls

5.附件5.兰州大学研究生集体评优初评汇总表.xls


化学化工学院研工组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