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贵重仪器设备申购集中论证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兰州大学贵重仪器设备申购论证实施细则》(校设〔2024〕2号)文件精神,以及实验室设备处通知要求,现就2024年上半年贵重仪器设备集中论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单台套价值10万元及以上仪器设备都需经过学院组织的集中论证,没有经过论证的设备禁止进入后续采购环节。
2.单台套价值10万元至100万元的贵重仪器(含软件)填写附件1,单台套价值100万元及以上贵重仪器(含软件)填写附件1—3。
3.论证报告要对资金落实情况、安装空间情况、年使用机时及共享计划、学校已有同类设备使用情况等进行详细说明。
4.论证结果一年内有效,一年内没有提交设备采购申请的,须重新进行论证。
5.请有仪器设备采购计划的老师4月12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学院办公室樊邵凯老师处,邮件地址fanshaokai@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兰州大学贵重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报告(2024版).docx
附件3:兰州大学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报告(200万以上设备填写).docx
化学化工学院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