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5年秋季学期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各党支部:
2025年是教育强国建设全面布局、高位推进之年,也是学校收官“十四五”、谋划“十五五”的关键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强化党员队伍建设,提升发展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举办2025年春季学期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学院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
二、培训内容
培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党史为主要内容,围绕党章党规,理想信念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国家安全与形势政策等内容设置课程(具体课程详见学习平台)。
培训分课程学习、社会实践及交流研讨、撰写学习总结、理论测试4个环节。
1.理论学习: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须完成不少于24学时的必修课程学习,可自主选学选修课程。
培训通过兰州大学智慧党建平台(http://fzpx.lzu.edu.cn/login/#/guide)开展集中学习,登录方式:打开智慧党建平台,点击“统一身份认证登录”,使用兰大邮箱用户名和密码。
2.主题实践及交流研讨:
社会实践:兰州八路军办事处时间待定
研讨主题:“学二十大精神,争做合格党员”,结合作为发展对象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体会,从如何坚定理想信念,端正入党动机,做到思想入党,组织入党,行动入党,交流自己等方面阐述的观点。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3.在线考试:参训学员在完成课程学习考核要求后参加理论测试,考试内容包括培训课程所学内容及党的基本知识。考试时间为60分钟,合格分数为60分。
4.个人总结:参训学员结合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和社会实践体会,撰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学习总结,作为本次培训的学习成果,完成在线学习后在学习平台提交。
学习结束,党校为以上4个学习环节均“合格”的学员发放培训结业证书。
三、时间安排
9月17日—9月28日:学员参加网上集中学习、社会实践、研讨、提交心得、在线考试。
四、培训要求
1.培训学员按时开展线上学习,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教学研讨,督促学员提交心得、参加结业考试。
2.无故不参加学习、考核不合格的学员将不予补考。
中共兰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委员会
2025年9月15日
电话:0931-8912589
办公地址:兰州大学化学资料楼三楼
师德师风举报电话:0931-8912589
师德师风举报邮箱:hxhgxy@l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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