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陇原人才服务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修订版)》(省委人才小组发〔2023〕2号)要求,现就我院2026年“陇原人才服务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陇原人才服务卡”申报范围为在我校工作、符合《“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修订版)》所列的A、B、C、D四类人才。已认定人员若符合更高类别条件,可重新申报更高类别。
(一)A类人才,颁发A卡且长期有效。对象范围: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及先进集体团队带头人;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得者或二等奖排名前五获得者;入选国家有关人才计划项目专家及青年项目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技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入选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入选人员;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大国工匠”;省科技功臣;省拔尖领军人才扶持培养对象。
(二)B类人才,颁发B卡且有效期5年。对象范围:A类人才以外的省领军人才;甘肃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省级自然科学一等奖、技术发明一等奖、科技进步一等奖、专利一等奖排名前三获得者;“陇原工匠”;“陇原技能大奖”获得者。
(三)C类人才,颁发C卡且有效期3年。对象范围: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入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和省优秀专家的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四)D类人才,颁发D卡,子女入学、配偶安置、安家补贴服务一次性有效,其他有效期3年。对象范围:全职引进的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或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人才(2023年4月以后引进人才)。符合其他相应层次人才,同时颁发A、B或C类服务卡。
每年在我校工作3个月以上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纳入相应等次的申报认定范围,享受相关服务内容。
二、到期续办工作
本次续办对象为2020年10月批次认定的陇原人才服务卡(B类)人才,涉及以下三类情况:
1.仍然符合陇原人才服务卡(B类)条件的持卡人才(省级人才须在聘期内),需续办陇原人才服务卡(B类)(无需填写申报表,需填写汇总表,提交证件照);
2.基本情况及业绩发生变化或已不在聘期内,并符合陇原人才服务卡其它类别条件的持卡人才,需重新申报其它类别;
3.因调离、退休等原因,不符合陇原人才服务卡(B类)条件的持卡人才,不再续办。
三、材料报送
(一)“陇原人才服务卡”申报表:附件1,承诺人签字(打印为一页),并提交Excel格式电子版(命名为“A/B/C/D-学院-姓名-申报表”);
(二)“陇原人才服务卡”汇总表:只需提交Excel格式电子版;
(三)蓝底证件照:jpg格式电子版(500K以下,像素120*160,命名为“A/B/C/D-学院-姓名-证件照”),续办人员也需提交;
(四)印证材料(电子版彩色扫描件,每人合成一个PDF,并命名为“A/B/C/D-学院-姓名-印证材料”):
1.A、B:符合认定条件相应荣誉奖励证书、聘书等;
2.C:职称证明或相应证书等;
3.D: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学校工作合同;另提交D类申报人员履历(模板见附件3,并提交Word格式电子版,单独提供,无需和其他材料合成PDF);
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并准备材料,请各位申请老师于4月25日(周五)12:00前将以上材料报至学院办公室张颖老师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yingzhang@lzu.edu.cn。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8912589
化学化工学院
2026年 4月21日
电话:0931-8912589
办公地址:兰州大学化学资料楼三楼
师德师风举报电话:0931-8912589
师德师风举报邮箱:hxhgxy@l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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