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级化学“强基计划”学生中期考核暨对流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化学“强基计划”学生培养质量,根据《化学化工学院化学“强基班”学生双向对流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开展2024级化学“强基计划”学生中期考核暨对流工作。
一、考核原则及要求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德为先。在校期间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受到过处分者一票否决。
(二)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注重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考核总成绩由前四个学期必修限选学分绩与综合评价成绩加权组成。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必修限选学分绩(100分)×70%+综合评价成绩(100分)×30%
(三)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
二、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包含以下七个方面:
(一)科研训练
根据学生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䇹政基金项目、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导师科研项目、“强基计划”学生科研创新项目、萃英基金项目等完成情况、项目进展和科研训练成效进行评价。
(二)科研创新潜质
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学术作风,良好的科学道德。掌握化学专业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了解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
(三)科研成果
根据学生已经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评价。
(四)竞赛获奖
根据学生在各类学科竞赛和专业大赛中的获奖情况进行评价。
(五)英语水平
根据学生的大学英语六级、大学英语四级、托福、雅思等成绩进行评价。
(六)国际组织实习或国际交流经历
根据学生在国际组织担任志愿者、实习或国际交流时长进行评分。
(七)志愿服务
根据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情况进行评价。
三、考核安排
(一)考核形式
学生结合个人学业成绩及上述综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进行PPT汇报,汇报时长5分钟,评委提问3分钟左右。
(二)考核范围
2024级化学强基班全体学生、申请对流进入该班的学生。请申请对流进入的同学于8月27日前点击下方链接填写相关信息:
(https://docs.qq.com/form/page/DVWhTcE1qSHpRbEVz)
(三)考核拟定于9月3日(星期四)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梁娟,罗文美
电子邮箱:hxbkjx@lzu.edu.cn
联系电话:0931-8912589,5292587
办公地点:城关校区化学资料楼303,榆中校区将军院1号102
化学化工学院
2026年8月24日
电话:0931-8912589
办公地址:兰州大学化学资料楼三楼
师德师风举报电话:0931-8912589
师德师风举报邮箱:hxhgxy@l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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