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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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关于推荐申报2026-2027学年兰州大学“隆基教育教学奖”和“本科教育教学组织管理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7-28 19:10:35作者:点击量:1654次【字体:[大][小]

各位老师:

根据《兰州大学隆基教育教学奖评定办法》(校教〔2022103号)兰州大学本科教育教学组织管理奖评定办法》(校教〔2022104号)规定和《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兰州大学隆基教育教学奖本科教育教学组织管理奖的通知》(校教发〔202640号)要求,现就化学化工学院推荐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评选程序

(一)符合《兰州大学隆基教育教学奖评定办法》《兰州大学本科教育教学组织管理奖评定办法》中所述评选条件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整理被推荐人的事迹材料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开展示,公示3日后按要求报送教务处。

(二)教务处组织专家对被推荐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申报业绩材料审查,公布初审通过名单;针对初审通过被推荐人课堂教学相关业绩,组织教学顾问、同行专家等对被推荐人进行听评课,形成听课评审意见;组织与初审通过被推荐人相关联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评价工作,形成师生评价意见。

(三)教务处组织被推荐人进行现场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组织专家组按照推荐条件进行评审。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请各位老师仔细阅读附件1和附件2中的评选条件,有意申报的老师请填写附件3-7中相应奖项的推荐表,并于202697日前将word版本发送至hxbkjx@lzu.edu.cn,以便学院组织评审遴选。

(二)本次推荐实行网上填报,学院遴选出的被推荐人请于2026910日前登录兰州大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内涵提升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lzu.zlgc2.chaoxing.com/),在线填写并上传推荐表,同时需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课堂实录视频(45分钟)、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命题试卷及试卷分析、平时成绩记录、教改教研论文等。

(三)同一申报者在同一年度不得重复申报不同类别的奖项,同一成果只可申报一次,可由负责人个人申报或团队申报。

三、联系方式

人:梁娟

联系电话:0931-8912589

电子邮箱:hxbkjx@lzu.edu.cn

联系地址:城关校区化学资料楼303


附件:

1.兰州大学隆基教育教学奖评定办法.pdf

2.兰州大学本科教育教学组织管理奖评定办法.pdf

3.兰州大学隆基教学名师奖申报表.doc

4.兰州大学隆基教学骨干奖申报表.doc

5.兰州大学隆基教学新秀奖申报表.doc

6.兰州大学隆基教学创新奖申报表.doc

7.兰州大学本科教育教学组织管理奖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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