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级研究生导师指导小组成员备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3 1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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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各单位:
根据《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导师指导小组制暂行规定》要求,切实做好2021级研究生导师指导小组备案工作,保证团队指导培养研究生的质量。
请有需要备案的老师于10月25日前将附件2纸质版报送至院办306室。
附件:
化学化工学院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院内各单位:
根据《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导师指导小组制暂行规定》要求,切实做好2021级研究生导师指导小组备案工作,保证团队指导培养研究生的质量。
请有需要备案的老师于10月25日前将附件2纸质版报送至院办306室。
附件:
化学化工学院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