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设置

兰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能源化学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9版)

发布日期:2019-09-03 12:03:00 点击量:

一、专业简介

兰州大学作为“双一流”高校,化学化工学院按化工与制药类招生,入学一年后,学生根据兴趣进行专业分流,在各专业进一步学习,并在四年级进入不同的研究方向做毕业论文(设计)。学院2018年开始能源化学工程专业招生,该专业为工学4年制本科。

能源化学工程专业是根据国家新兴战略产业中“新能源”产业的发展需要2011年新设立的新专业。本专业依托省级重点学科“化学工程与技术”及优势学科“化学”为学科平台,融以理工交叉与综合的新工科理念,结合本省石油化工企业的特色,利用现代化工科学与技术,以“石油加工”、“生物质能源转化”以及“储能新材料”等为专业导向,着力培养能够在能源化工及其相关行业从事低碳能源清洁化、可再生能源利用、能源高效转化、化工用能评价等领域进行科学研究、生产设计和技术管理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工程技术人才。

二、专业培养定位与目标

本专业注重引导学生如何利用化学与化工的理论与技术来解决能量转换、能量储存及新能源等问题。培养学生具有扎实的化学化工基础知识和能源化学工程专业知识与技能,能从事化石能源(包括石油、煤、天然气)、新能源(包括太阳能、氢能、生物质能等)化工过程工程的研制与开发、装置设计、生产过程的控制以及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具备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研究和开发的基本能力。能够承担社会责任、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工程实践能力的能源化工工程技术人才。

三、素质与能力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化工装置与设备、石油炼制、低碳能源转化与利用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化学与能源化工实验技能、工程实践、计算机应用、科学研究与工程设计方法的基本训练,具有对生产过程进行模拟优化、革新改造,对新过程进行开发设计和对新产品进行研制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知识和能力:  

1.工程知识

掌握解决复杂能源化工问题所需要的数学、自然科学、工程基础和能源化工专业基础知识。

2.工程问题分析能力

具有对复杂化学工程问题的基本认知和分析能力,包括过程分析、安全与环保分析、物料及能量利用分析、系统评估及优化分析;能够合理预测与模拟复杂化学工程问题,识别和表述问题的症结所在,通过查阅文献初步提出可实施的措施与方案。

3.设计/开发能力

能够运用工程设计与模拟软件等工具,综合考虑经济、环境、社会、政治、道德、健康、安全和可持续性等制约因素,设计满足相应标准及特定需求的能源化工单元设备、过程和工艺流程,并在设计开发过程中体现创新意识。

4.科学研究能力

能够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设计与实施实验、分析与解释数据,通过信息综合,得到解决复杂能源化工问题的合理有效结论。

5.能源化工实践技能与现代工具

具备能源化工实践和生产实施所需的初步技术和技能;能够运用现代工程工具和信息技术工具获得能源化工实践所需的资料与信息。

6.工程师与社会

了解本专业的发展现状、前沿研究、趋势动态、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方法;具备从化学工程角度理解当代社会和科技热点问题的知识。

7.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具备能源化工安全和环境安全知识,能够进行能源化工过程风险分析(环境风险、生态危害等)、事故损失估算与事故调查等,判断能源化工事故对经济、环境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并能够采取合理的技术手段降低或避免其不利影响。

8.职业道德

具有人文社会素养、健康体质、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掌握一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环境法律法规以及应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工程职业道德规范并履行责任。

9.个人与团队

能够在多学科交叉背景下的团队中控制自我和换位思考,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处理不断变化的人际关系;具备一定的协调、管理、竞争与合作的基本能力,富有与团队成员协同合作的精神;初步具备处理和解决矛盾以及带领一个团队能力基础。

10.有效沟通能力

能够以清晰的工程语言,采用现代交流媒介,就复杂能源化工问题与业界同行及社会公众进行有效的口头交流;能够以流畅的文笔表达自己的观点;能够较为熟练阅读外文资料和文献,在跨文化环境下进行正确的沟通与表达。

11.项目管理能力

能够理解并掌握能源化工项目管理原理与经济决策方法,并能在多学科环境背景下的能源化工领域进行应用。

12.终身学习能力

能够正确使用信息技术,具备收集、分析、判断和选择国内外相关技术信息的能力;具有能源化工时代发展观和适应发展的学习能力,能够跟踪专业及相关技术的发展趋势;具有自主学习的意识和拓展知识面的欲望。

四、学制、学分及授予学位

(一)学制

4年,学校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但累计修业时间不超过6年。

(二)学分

163.5学分。

(三)学位

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五、课程体系结构

类型

学分

占总学分比例

公共基础课

公共课

34

32.4%

专业大类基础课程

19

专业课

专业核心课程

56

39.1%

专业限选

8

选修课

专业大类选修

7

14.1%

全校任选课

6

通识课程

10

第二课堂成绩单

第二课堂成绩单

7

4.3%

实习实践、毕业设计

(论文)

集中实践环节

10.5

10.1%

毕业设计(论文)

6

六、学时学分分配

(一)公共课

1.公共基础课

公共基础课包括思想政治类、外语类和军体类课程,由学校统一开设,所有专业学生均须修读。共计34个学分。

类型

课程号

课程名称

周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思想

政治类

1309060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3

3

1

1309061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

3

2

130906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3

3

3

1309063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

4

4

1309064

1309065

1309066

1309067

形势与政策

1

1

1-4

外语类

1037276

1037277

1037278

1037279

大学英语

3

12

1-4

军体类

5051001

5051002

5051003

5051004

体育

2

4

1-4

5605001

5605002

军事理论课

1

4

1

2.专业大类基础课

理学、农学专业大类含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核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大气科学学院、草地农业科技学院等专业。

为突出大类培养、强化学科交叉,专业大类基础课旨在奠定学生本专业或跨专业学习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之深厚基础,为学生本专业或跨专业的深入学习、自主选择提供专业交叉融合和学业进阶的路径。

专业大类基础课由该课程的相关学院负责,面向理学、农学专业大类的学生统一开设。专业大类基础课须修读不少于19个学分,其中,《职业生涯规划》课程为必选的专业大类基础课。

类型

课程号

课程名称

周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专业大类基础课

1405801

职业生涯规划

2

2

12

1401202B(1)

1401202B(2)

高等数学

4

8

12

1401221B

线性代数

3

3

3

1402001B(1)

1402001B(2)

普通物理

3

6

23

(二)专业课

专业课是使学生掌握必要的专业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了解本专业的前沿科学技术和发展趋势,培养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课分为专业核心课、专业限选课。

1.专业核心课

专业核心课是本专业学生掌握和提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必修课程。专业核心课共计17门,须修读56个学分。

类型

课程号

课程名称

周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专业核心课

1405101(1)

无机化学(1/2)

4

4

1

1405101(2)

无机化学(2/2)

2

2

2

1405301

分析化学(一)

3

3

1

1405201(1)

有机化学(1/2)

4

4

2

1405201(2)

有机化学(2/2)

2

2

3

1405401C(1)

物理化学(1/2)

3

3

3

1405401B(2)

物理化学(2/2)

2

2

4

1405702A

化工原理

5

5

4

1405703

化工制图与CAD

3

3

3

1405708

石油炼制工程

2

2

5

1405709

煤化学

2

2

5

2405101

基础化学实验I—无机化学实验

8

4

1

2405301

基础化学实验I—分析化学实验

8

3.5

2

2405201

基础化学实验I—有机化学实验

8

3.5

3

2405401B(1)

2405401B(2)

基础化学实验II—物理化学实验

6.5

3

45

2405702

基础化学实验II—化工原理实验

4

1.5

5

2405302B

基础化学实验II—仪器分析实验

4

1

6

2405704A

基础化学实验II—反应工程实验

4

1.5

5

2402001B(1)

2402001B(2)

2402001B(3)

普通物理实验

4

3

34

2405707

能源化工实验

8

3

7

2.专业限选课

专业限选课是提升学生专业素养,拓展专业思维,培养专业兴趣的重要课程。专业限选课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应至少修够8个学分。

专业限选课的必选课程包括3门课,共计8个学分。

类型

课程号

课程名称

周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专业限选

课程

1405601

化学信息学

2

2

3

1405704

化学反应工程

3

3

5

1405707

能源化工与新材料

3

3

4

(三)选修课

选修课由专业大类选修课、全校任选课和通识课程组成。

1.专业大类选修课

理学、农学专业大类(含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核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大气科学学院、草地农业科技学院等专业)的选修课程,旨在为理学、农学专业大类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创新能力培养创造多种能力与素质提升的学习路径,实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教育主旨。

专业大类中各专业开设的选修课供专业大类内部学生选修。

化学化工学院能源化学工程专业所开设的专业大类选修课程共计15门,以供本专业学生或其他专业大类的学生修读。其中《近代化学前沿》为必选课程,另须至少在标记“*”的课程中选修4门、其余课程中选修2门,至少选修7个学分。

类型

课程号

课程名称

周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专业大类

选修


全校《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


6


2405802

近代化学前沿

1

1

56

1405711

化工仪表及自动化*

2

2

5

1405721

能源化工设计基础*

2

2

6

1405716

工业催化概论*

2

2

5

1405717

化工安全与环保*

2

2

6

1405303

仪器分析*

2

2

5

1405705

化工热力学*

3

3

4

1405722

生物质能源与化工*

2

2

6

1405723

化工节能与过程热集成*

2

2

5

1405714

电工与电子技术

2

2

6

1405404

新能源材料

2

2

6

1405706

化工过程分析与合成

2

2

6

1405603

化学化工应用软件

2

2

5

1405803

专业英语

2

2

4

1405713

分离工程

2

2

6

2.全校任选课

全校任选课由全校所有专业(本专业除外)所开设的专业课(含专业核心课和专业限选课)构成。本专业学生须修读不少于6个学分的全校任选课。

3.通识课程

通识课程由五个类别主题的相关课程组成,以促进学生专业教育和通识教育的有机结合,达成学生品德高尚、理想远大、人文底蕴深厚、科学与艺术素养提升、具备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五个主题包括:(1)中华文化与世界文明;(2)科学精神与生命关怀;(3)社会科学与现代社会;(4)艺术体验与审美鉴赏;(5)思维训练与科研方法。

通识课程必须从非学生所在院系开设课程中选修贴合以上五个类别主题的课程,且每个类别的课程修读不少于2个学分。如果选修的全校任选课的多余学分符合以上通识课程的基本要求,可以认定为通识课程学分。

本专业学生须修读不少于10个学分的通识课程。

(四)第二课堂成绩单

在校期间须获得至少7个“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方可毕业。其中社会实践、生产劳动各2个必修学分,思想成长1个必修学分;创新创业、志愿公益、文体活动各1个学分,从以上3类中选修2个学分。工作履历、技能特长据实记录。

(五)实习实践、毕业设计(论文)

1.集中实践环节

共计10.5学分,包括《化学安全》(0.5学分)、《化工原理课程设计》(1学分)、《金加工实习》(2学分)、《化工设计实践》(2学分)、《专业实习》(3学分)、《创新实验》(2学分)。《化学安全》须于第1学期完成线上学习及考试,《化工原理课程设计》须于第4学期结束后的暑期完成为期1周的课程设计,《金加工实习》须于第4学期结束后的暑期完成为期2周的实习,《化工设计实践》须于第6学期完成,《专业实习》须于第6学期结束后的暑期完成为期3周的实习,《创新实验》须于第7学期完成。

2.毕业设计(论文)

6学分,安排在第7-8学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求学生以所学知识为基础,以结合专业的工程实际问题为依据,以训练过程是否注重学生工程意识、协作精神和沟通交流能力的培养为出发点,训练成果能否体现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目标;选择的题目应来源于各级各类纵向课题、企业协作课题或具有工程背景的自选课题,如对化工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设计等。不得撰写文献综述,设计(论文)选题一人一题。毕业设计(论文)按照师生互选、提交开题报告、研究所答辩和优秀论文学院组织答辩等环节组织实施。每个老师指导本科学生人数进行严格规定,按照教授2人、副教授1人、讲师1人的原则进行师生互选。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由指导教师和答辩成绩构成,确保本科毕业论文质量。具体要求参照《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规定》执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为合格以上方能获得学分。

(六)双学位(辅修)专业课程

1.辅修专业

化学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功能材料专业辅修能源化学工程专业,除完成以下课程至少30学分外,需要在能源化学工程专业的专业大类选修课中至少选修12学分。其它工学专业辅修能源化学工程专业,须从以下课程中修满30学分,不包括毕业设计(论文)。

课程号

课程名称

周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1405101(1)

无机化学(1/2

4

4

1

1405101(2)

无机化学(2/2

2

2

2

1405301

分析化学(一)

3

3

1

1405201(1)

有机化学(1/2

4

4

2

1405201(2)

有机化学(2/2

2

2

3

1405401C(1)

物理化学(1/2

3

3

3

1405401B(2)

物理化学(2/2

2

2

4

1405702A

化工原理

5

5

4

1405703

化工制图与CAD

3

3

3

1405708

石油炼制工程

2

2

5

1405709

煤化学

2

2

5

2.双学位

须从以下课程中修满50学分,包括6学分毕业设计(论文)。

课程号

课程名称

周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1405101(1)

无机化学(1/2

4

4

1

1405101(2)

无机化学(2/2

2

2

2

1405301

分析化学(一)

3

3

1

1405201(1)

有机化学(1/2

4

4

2

1405201(2)

有机化学(2/2

2

2

3

1405401C(1)

物理化学(1/2

3

3

3

1405401B(2)

物理化学(2/2

2

2

4

1405702A

化工原理

5

5

4

1405703

化工制图与CAD

3

3

3

1405708

石油炼制工程

2

2

5

1405709

煤化学

2

2

5

2405101

基础化学实验I—无机化学实验

8

4

1

2405301

基础化学实验I—分析化学实验

8

3.5

2

2405201

基础化学实验I—有机化学实验

8

3.5

3

2405401B(1)

2405401B(2)

基础化学实验II—物理化学实验

6.5

3

45

2405702

基础化学实验II—化工原理实验

4

1.5

5

2405704A

基础化学实验II—反应工程实验

4

1.5

5

2405999

毕业设计

/

6

78

(七)荣誉学士学位课程

选修以下2门课程,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荣誉学士学位:

(1) 以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

(2) 以前两位成员获得省级以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二等奖;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二等奖;或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一等奖、二等奖。

类型

课程号

课程名称

周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荣誉学士学位

1405901

波谱分析

5

5

7

1405902

化学反应工程分析

3

3

7

(八)本硕贯通专业课程

需根据专业需求在以下课程中选修   至少3门。

课程号

课程名称

周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1405901

波谱分析

5

5

7

1405902

化学反应工程分析

3

3

7

1405903

化工技术经济

3

3

7

1405905

应用有机合成化学

3

3

7

1405904

化工问题的建模与数学分析方法

3

3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