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第二批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团队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1 17:34:48 点击量:

为进一步发挥教学团队在本科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加快课程建设和专业建设工作,提升我校本科教学质量,根据《兰州大学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团队建设方案》(校教〔2020〕57号)、《关于公布兰州大学第二批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团队立项结果的通知》(校教发〔2022〕15号)、《关于公布兰州大学第二批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团队二期立项结果的通知》(校教发〔2022〕30号)要求,学校将针对已立项建设的第二批专业课程教学团队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要求

1.2022年学校立项的第二批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团队的建设情况(名单见附件3)。

2.审查内容包括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学成果培育、国际视野拓展和经费运行等方面的情况,其中课程建设中重点检查落实专业课程教学精深并重,推进课程教学中“课前、课中、课后”紧密结合和教与学紧密融合的教学方法改革。

二、时间要求

请各团队负责人按照《兰州大学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团队建设方案》(附件1)相关要求,完成《兰州大学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团队中期检查工作报告》(附件2),并于2023年5月5日24:00前登录兰州大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内涵提升项目管理平台(http://lzu.zlgc2.chaoxing.com/),项目状态提示“建设中”,点击“管理”后根据网页提示完成材料上传和提交(团队负责人签字处请插入电子签名,其余需要签字盖章处学院将统一处理),无需报送纸质版。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樊衍昕:8912589

 

附件:

1. 兰州大学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团队建设方案(校教〔2020〕57号).pdf

2. 兰州大学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团队中期检查报告.doc

3. 兰州大学第二批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团队立项名单.xls

 

 

化学化工学院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