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化学化工学院关于推荐申报2022年度兰州大学“隆基教育教学奖”和“本科教育教学组织管理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8 21:22:11 点击量:

各位老师:

根据《兰州大学隆基教育教学奖评定办法》(校教〔2022〕103号)《兰州大学本科教育教学组织管理奖评定办法》(校教〔2022〕104号)规定和《关于评选2022年度兰州大学隆基教育教学奖和“本科教育教学组织管理奖”的通知》(校教发〔2022〕93号)要求,现就化学化工学院推荐申报2022年度兰州大学“隆基教育教学奖”和“本科教育教学组织管理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及评选程序

(一)学院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严格参照各奖项评选条件遴选推荐候选人,同时接受学生或教师联名推荐、学校教育教学发展顾问和教务管理部门推荐,所有被推荐人的事迹材料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开展示,推荐材料及推荐意见经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后按要求报送教务处。

(二)教务处组织专家对被推荐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申报业绩材料评审,公布初审通过名单;针对初审通过被推荐人课堂教学相关业绩,组织教学顾问、同行专家等对被推荐人进行听评课,形成听课评审意见;组织与初审通过被推荐人相关联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评价工作,形成师生评价意见。

(三)教务处组织被推荐人进行现场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组织专家组按照推荐条件进行评审。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请您仔细阅读附件1和附件2中的评选条件,有意申报的老师填写附件3-7中相应奖项的推荐表,并于2022年11月26日前将word版本发送至hxbkjx@lzu.edu.cn,以便学院组织评审遴选。

(二)本次推荐实行网上填报,学院遴选出的被推荐人请于12月2日前登录兰州大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内涵提升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lzu.zlgc2.chaoxing.com/),在线填写并上传推荐表,同时需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课堂实录视频(45分钟)、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命题试卷及试卷分析、平时成绩记录、教改教研论文等。

(三)同一被推荐人在当年度只可推荐参评一个奖项类别,同一成果只可推荐一次,可以该成果负责人个人参评或以团队形式参评。

 

附件:

1.兰州大学隆基教育教学奖评定办法.pdf

2.兰州大学本科教育教学组织管理奖评定办法.pdf

3.兰州大学隆基教学名师奖推荐表.doc

4.兰州大学隆基教学骨干奖推荐表.doc

5.兰州大学隆基教学新秀奖推荐表.doc

6.兰州大学隆基教学创新奖推荐表.doc

7.兰州大学本科教学组织管理奖推荐表.doc

 

化学化工学院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