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实验教师试讲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4 18: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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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印发<兰州大学本科教学准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校教〔2016〕6号)等文件精神,请参与实验教学满两年、没有教务系统账户的教师准备实验试讲,具体安排如下:
1.各位试讲的教师需于11月8日18:00前将试讲实验课程的1学时教案提交至资料楼303办公室(格式以实验教学中实际要求为准),11月9日12:00前将试讲PPT发至邮箱:hxbkjx@lzu.edu.cn;
2.试讲时间:初步定于11月9日下午14:3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3.试讲地点:资料楼五楼,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4.试讲要求:试讲时间20分钟,专家点评时间5分钟;
5.试讲顺序于试讲前一天线上抽签确定。
化学化工学院
202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