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专职辅导员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4 17:42:18 点击量:

辅导员

学校决定于2023年6月启动本年度专职辅导员职称评聘工作,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聘范围

本次职称评聘包括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职称。申请者应为在职在岗且2023年12月31日以前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专职辅导员,具体申请范围按照《兰州大学专职辅导员职称评聘办法》(校人〔2019〕175号)执行。

经学校同意派出在规定期限内赴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或有关部门学习、培训、挂职、借调的人员可申请参加本次职称评聘。

二、申请条件及工作程序

专职辅导员职称评聘申请条件及工作程序按照《兰州大学专职辅导员职称评聘办法》(校人〔2019〕175号)执行。

三、任职年限、业绩成果截止时间

本次评聘工作中涉及任职年限、业绩成果的计算日期截止至2023年6月30日。本年度专职辅导员职称起聘时间为2023年9月1日。

四、申报工作

各申请老师2023年630日之前登录“人力资源系统”(从兰州大学网站首页“信息服务门户”进入“兰州大学个人工作台”(登录账号:个人邮箱前缀,登录密码:个人邮箱密码),在“快速导航”中的“人力资源系统”栏目进入“职称评聘-个人申报列表”相应子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业绩成果佐证材料。

纸质版材料,系统审核后,电话通知申报人。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办公室张颖老师,联系电话:8912589

 

化学化工学院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