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师系列职称、青年教授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08 18:42:36 点击量:

各位老师:

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师系列职称、青年教授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学校决定于2022年6月启动本年度教师系列职称、青年教授职务评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聘类别

本次开展教师系列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聘,青年教授岗位职务评聘。

二、申请范围

本次职称评聘申请人员为在职在岗且2022年12月31日以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师。已连续两年申请高级职称未通过评聘者(以参加校外同行评议为计),再次申请须间隔一年并取得新的业绩成果。

经学校同意派出在规定期限内赴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或有关部门学习、培训、挂职、借调的人员可申请参加本次职称评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本年度不得申请职称:

(一)上一年度教学(含实验教学)同行评教结果为C级及以下的;

(二)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四)因师德失范受到惩处尚在影响期内的;

(五)已确认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或损失,或者涉嫌违纪违规,或者在师德、学风等方面存在失范行为,正在查处中的。

三、申请条件

(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在本年度教师职称评聘中,对教师高级职称申请基本条件有关要求做如下规定:

1.出国(境)工作、学习经历不作为申请职称的限制性条件。在国际合作与交流方面表现突出,或者在立德树人方面表现突出并受到校级以上表彰,或者在抗击新冠疫情中做出突出贡献,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可优先推荐。

2.45岁以下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或至少一年支教、扶贫、参加孔子学院及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

(二)教师职称其他申请条件按照《兰州大学教学科研人员申请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基本条件和业绩成果基本要求规定(试行)》(校人〔2019〕21号)执行。

(三)对于未达到规定的业绩条件但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应用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可在评聘限额内破格申请高级职称。具体由院学术委员会专门研究并提出具体推荐意见,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以专门报告形式报学校审批。破格申请高级职称人员须获得校外同行专家全票推荐方可进入后续评审。

(四)青年教授申请条件按照《兰州大学青年教授岗位设置及职务聘任办法》(校人〔2019〕107号)执行。

四、工作程序

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程序按照《兰州大学职称评聘管理办法》(校人〔2021〕142号)《兰州大学职称评聘工作实施细则》(校人〔2021〕143号)《兰州大学青年教授岗位设置及职务聘任办法》(校人〔2019〕107号)及经学校审核批准的各单位教学科研人员职称评聘细则执行。

五、任职年限、业绩成果截止时间

本次评聘工作中涉及任职年限、业绩成果的计算日期截止至2022年6月30日。除特别情况外,获聘职称自学校职称评聘委员会通过当月起聘。

六、工作安排

)在线申报

请申请人6月8日-17日完成线上申报。操作流程:申请人从兰州大学网站首页“信息服务门户”进入“兰州大学个人工作台”(登录账号:个人邮箱前缀,登录密码:个人邮箱密码),在“快速导航”中的“人力资源系统”栏目进入“职称评聘-个人申报列表”相应子系统。申请者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业绩成果佐证材料、校外同行评议送审材料等,完成在线申请。在线申报请注意截止时间,超过时限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个人答辩和纸质版材料报送

个人答辩和纸质版材料报送,根据评审情况电话通知申报人。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化学化工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张颖

联系电话:8912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