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9 18:43:05 点击量:

全体教职工: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根据兰州市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做好“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

广大教职工要保持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落实省、市、学校和学院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理解和支持各项疫情防控政策,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同时,广大教职工要自觉保持稳定心态,维护大局,巩固当前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二、非必要不离兰,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工作防线

广大教职工“五一”节假日期间坚决做到非必要不离兰,非必要不出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外出。确需离兰的教职工,务必在OA系统中请假报备行程轨迹;返校时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节后进行3天2轮核酸检测

三、主动报备,如实上报个人健康状况

广大教职工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每天10:30前在兰州大学APP完成“健康打卡”,每日自查健康码、行程码、体温等。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立即向村(社区)及学院报告。

四、自觉加强个人防护,全力阻击新冠疫情。

广大教职工要服从大局、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属地防控要求,落实自我防护责任,自觉增强防控意识,不到涉疫风险区域,不到人员密集场所,在公共场所全程佩戴口罩,坚持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等良好习惯。同时,积极配合学校、学院做好各类信息摸排

如遇任何突发情况,请及时保持与学院联系。

最后,祝愿全体教职工节日快乐,生活幸福!

 

 

化学化工学院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