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行2015年秋季学期“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答辩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29 00:00:00 点击量:
各位同学:
根据《兰州大学“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学院决定组织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结题答辩。现将具体安排做如下安排:
1.答辩时间:2015年11月18日下午2:30
2.答辩地点:新化学楼201
3.材料提交方式:11月16日上午10:00前将纸质版交至资料楼303办公室,电子版结题表、答辩ppt和附件(项目成员提交的工作总结,单独建立文件夹)以姓名命名发至邮箱:fanyx@lzu.edu.cn
结题答辩具体要求
1. 项目学生负责人在“兰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智能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中在线填写并提交“结题表”。指导教师及学院管理员在“管理系统”中审核学生提交的“结题表”。项目学生负责人于答辩前将审核通过后的“结题表”纸质版一份交至学院组织答辩的负责人。
2.项目组各成员提交工作总结,作为结题报告的附件。工作总结主要介绍个人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主要工作、发挥的作用和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体验和收获,字数要求1500-2500。
3. 项目若有公开发表的论文、申请专利、注册公司等成果(成果为实物的,提供实物照片和说明),须在“管理系统”-“阶段性成果”中提交,并将成果复印件作为结题报告附件提交。
其他附件,如项目开展工作的照片、实验原始记录本、调研原始问卷、访谈记录等完成项目的支撑材料可选择性提交。
4.项目负责人以Powerpoint方式,主要从项目意义、项目创新点及特色、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取得的成果、项目使用经费明细等方面进行汇报。
5.答辩分为项目学生负责人汇报(7分钟)和专家提问(3分钟)。
6.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终止其项目。
7.材料提交不全和系统内容不完善不予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