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化学化工学院2015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06 00:00:00 点击量:

各位同学:

    我院2015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即将开始,具体安排如下:

    1514日学院将在榆中校区化学化工学院信息公告栏里张贴《兰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2、拟转专业的学生仔细阅读我院转专业管理办法后,如符合我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中各项条款,可向学生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

    3、学生所在学院批准后,学生持所在学院主管教学院长签署意见的《兰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个人申请书、成绩单、平时表现鉴定、获奖证书于2015521-22日上午0930至下午16:30上交至本学院教学秘书处(榆中校区16#411),对于不符合《兰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同学,我院有权不接受该学生的申请;

    4530日学院通知拟转专业学生本学院的考核方式及考核内容;

    566前学院审批是否接受已提交申请的转专业学生;

    66月6上午08:3012:00,学院审批通过的学生在榆中校区16#411与本学院签署降级协议;

    7610日下午14:3017:30学院正式向教务处上报拟接受转专业学生名单;

    8、批准转专业的文件下发后(详见教务处网页),学生须在一周内到教务处办理转专业手续。

    2015年度本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将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进度进行,逾期不再办理。如有疑问请咨询教秘,电话8912589。

附件:兰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