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2年度兰州大学“隆基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13 00:00:00 点击量:
各学院、体育教研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深入实施“兰州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提升工程”(“3468”工程),激励我校广大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及教学管理人员积极投身本科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学校决定2012年继续实施兰州大学隆基教育教学奖励计划,评选兰州大学“隆基教育教学奖”。根据《关于实施兰州大学隆基教育教学奖励计划的通知》(校教字〔2007〕106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奖励分为四类,分别为“隆基教学名师奖”、“隆基中青年教师教学骨干奖”、“隆基青年教师教学新秀奖”和“隆基教学管理奖”。
二、评选范围
(一)隆基教学名师、隆基中青年教师教学骨干奖和隆基青年教师教学新秀奖评选范围
在我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且学生评价为优秀的专任教师。已获得隆基教学奖的教师不再参加同级教学奖评选,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不再参评。已退休的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由学院出具返聘证明。
(二)隆基教学管理奖评选范围
在我校各学院、体育教研部及教务处从事专职或兼职教学管理工作的在岗人员。
三、评选条件
(一)隆基教学名师奖评选条件
1. 原则上须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受聘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007-2011年,面向本科生的课堂讲授时数不少于54学时/年(临床医学类实际授课学时计算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
2. 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事业心强,富有创新协作精神;教学思想正确,理念先进;治学严谨,教风端正,诚信育人,为人师表。
3. 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主持国家或省级精品课程、教育部理科基地创建名牌课程,在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在本学科内主编过高水平、有特色、版本新的本科生教材(包括电子教材)。
4. 努力从事主讲课程的建设,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积极探索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方式,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成绩,获得过省级以上(含省级)教学成果奖。
5. 学术造诣高,长期从事科学技术研究,承担过国家级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6. 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具体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贡献。
7. 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的优秀教师优先评选。
(二)隆基中青年教师教学骨干奖评选条件
1. 原则上须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受聘讲师(或相当于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007-2011年,面向本科生的课堂讲授时数不少于108学时/年(临床医学类实际授课学时计算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
2. 政治立场坚定,事业心强,富有创新协作精神;教学思想正确,理念先进;治学严谨,教风端正,诚信育人,为人师表。
3. 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承担本科生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实验课教学工作及获得往届学校“教学新秀奖”的教师优先评选。
4. 努力从事主讲课程的建设,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成绩,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教学成果奖。
5. 有一定的学术造诣,积极从事科学技术研究,承担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三)隆基青年教师教学新秀奖评选条件
1. 原则上须具有5年以上(含5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 2007-2011年,面向本科生的课堂讲授时数不少于108学时/年(临床医学类实际授课学时计算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
2. 政治立场坚定,事业心强,富有创新协作精神;教学思想正确,理念先进;教学态度认真,教风端正,诚信育人,为人师表。
3. 理论功底扎实,刻苦钻研业务,精心组织教学,在课堂讲授及其他教学环节中,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
4. 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采取先进的教学手段,教学富有启发性。
5. 积极从事科学技术研究,承担过校级以上(含校级)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6. 承担本科生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实验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参与实施校级以上(含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四)隆基教学管理奖评选条件
1. 具有3年以上(含3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教学管理工作经历。
2. 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工作态度端正,服务意识强。
3. 对课堂教学环节及实验、实习、毕业论文等非课堂教学环节的基础管理扎实有序;完全胜任所承担的工作并取得了优秀的工作成绩。
4. 有一定的管理思想和创新意识,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注意不断改进教学管理的方式、方法,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
5. 长期坚持在榆中校区从事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优先评选。
四、评选程序
(一)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或教学管理者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根据名额(见附件1)择优推荐,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
(二)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参评教师本年度讲授课程进行听课检查;对参评的教学管理者进行工作检查。
(三)参评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申报答辩会(答辩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由学校“隆基教育教学奖”评审委员会根据参评者教学效果及工作情况并结合答辩结果择优确定表彰人选。
(五)对表彰人选进行全校公示后进行表彰。
五、申报要求
凡申报2012年度“隆基教育教学奖”者需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兰州大学“隆基教育教学奖”申报表》(见附件2-5)纸质版(需签字盖章)及电子版各1份,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研究论文、著作、自编教材样书或电子教材(光盘)、获奖证书等的复印件各1份,于每学期开学四周内由各单位统一将上述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办公室(盘旋路校区贵勤楼226室,联系电话:8914205;联系人:郜宏臻、赵鹏飞,电子邮箱:jwcy@lz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为了全面准确地考察申报者的教学效果及工作情况,学校只在教师承担本科生课堂或实验教学任务的学期开学四周内受理隆基教学名师、教学骨干及教学新秀奖的申报;教学管理奖的申报受理统一安排在春季学期开学四周内。
教学管理奖的推荐名额不占用分配给各单位的总名额。
同一申报者在同一年度不得重复申报不同类别的奖项;不同类别的奖项各单位均限推荐申报一人。
六、评选名额
“隆基教育教学奖”评选中,教学名师奖和教学管理奖各评选3名,中青年教师教学骨干奖和青年教师教学新秀奖各评选6名。
七、表彰办法
由学校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获奖者在晋升职称及申请课程建设、教学研究、教学成果等项目时优先考虑。
八、组织实施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坚持标准,宁缺毋滥,以加强我校的教师和教学管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本科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