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5级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7-06-27 00:00:00 点击量:

根据《关于做好本科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工作暨报送分流方案、分流结果的通知》(校教发〔201714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填报志愿,学院研究审议,现将2015级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结果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详情请见附件。

公示期:627-30

电话:89125895292579

附件:2015级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结果-20170629调整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