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级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7-06-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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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本科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工作暨报送分流方案、分流结果的通知》(校教发〔2017〕14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填报志愿,学院研究审议,现将2015级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结果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详情请见附件。
公示期:6月27日-30日
电话:8912589,5292579
根据《关于做好本科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工作暨报送分流方案、分流结果的通知》(校教发〔2017〕14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填报志愿,学院研究审议,现将2015级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结果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详情请见附件。
公示期:6月27日-30日
电话:8912589,5292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