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关于2021级本研贯通人才培养计划 选拔工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0-27 08: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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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兰州大学本研贯通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化学化工学院本研贯通人才培养计划实施细则》要求,个人申请、面试考核、选拔以下同学进入本研贯通人才培养计划(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现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
公示期:10月27日-10月29日
投诉邮箱:hxhgxy@lzu.edu.cn
化学化工学院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