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处置

兰州大学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19-11-19 11:16:41 点击量:

为进一步提高防范和应对实验室突发事件的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事件的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兰州大学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兰州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实验室安全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响应,果断处置;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工作原则。坚持“先救治,后处理;先救人,后救物;先制止,后教育;先处理,后报告”的处置原则。

二、本预案的目的是在保障实验室人员安全、维护实验室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防范安全事件发生的前提下,让学生和实验室相关工作人员等对实验室引发的灾害性事件的发生,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并掌握正确的应对措施,确保实验室人员在事件发生后,能科学有效地实施处置,切实降低和控制安全事件的危害程度和范围,做好事件发生后的补救和善后工作。

三、本预案为教学和科研实验室所涉及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生物污染、特种设备、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等引起的各类安全事件的基础性应急预案,学院应根据学科特色自行制定专业化、具体化的应急预案,并于每年定期进行演练。

四、学校和学院层面分别成立实验室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机构,逐级管理,明确职责,落实到人。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相关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任成员。主要负责决策、组织、协调、指挥校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和校外相关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向教育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请示报告有关重大事项。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办主任担任。主要承担应急管理日常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指导全校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应急演练、队伍培训等应急体系建设;组织评估、修订《兰州大学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全校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推动全校应急平台、应急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协助领导小组做好全校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的有关应急处置工作。

实验室安全事件属于学校事故灾害类特发事件,设专项工作组,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牵头处室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任成员。具体负责该类别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订与实施;贯彻落实领导小组有关决定事项;牵头组织该类别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承担有关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的工作;指导学院做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学院实验室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小组,在学校的统一领导和指导下,负责本学院实验室安全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及时、准确报告安全事件。

五、事件处置中学校各有关单位相应工作职责

(1)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发生Ⅰ级事件时,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接受政府部门的指令和调动,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关于事件抢险救援的指示,及时向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件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发生Ⅱ、Ⅲ级事件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在Ⅲ级(含)以上事件确认后 2—4 小时内,酌情向教育部、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报送事件处置情况。

(2)党委宣传部:发生Ⅲ级(含)以上突发事件时,负责做好宣传工作,向外界及时通报事件情况,开展网络舆情监管、预警,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等。

(3)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在Ⅲ级(含)以上事件确认后 2 小时内酌情向环保部门及安监部门报送事件情况、请求支援,及时向上级转达环保及安监部门的指示;负责组织专家,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负责联系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开展监测、治污、化学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处置等工作;配合政府部门做好事件的调查、应急救援工作的总结并及时向学校报送信息。

(4)保卫处:组织应急机动队伍,执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任务;负责布置事件现场的安全警戒、人员疏散、治安巡逻,保持校园内救援通道的畅通;负责在Ⅲ级(含)以上事件确认后 2 小时内酌情向公安部门报送事件情况、请求支援;配合事发单位或消防部门进行现场灭火,搜救伤员,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负责与公安部门联系,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突发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参与做好事件应急救援总结工作。

(5)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应急所需的水电、交通等保障工作。

(6)校医院:负责在事发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及时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械和急救药品;负责实施现场救治及统计伤亡人员情况,及时与附属医院等联系求助,将超出校医院救治能力的病员及时转送至相应医院;负责在Ⅲ级(含)以上事件确认后 2 小时内酌情向卫生部门报送事件信息、请求支援。

(7)学院: 根据本单位涉及的危险源的种类及特性,做好应急救援设施和物资准备工作;负责本单位内Ⅳ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本单位Ⅰ、Ⅱ、Ⅲ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

六、事件处置程序(详见附件“兰州大学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一)事发现场人员及时根据本预案提供的应急处置办法施行紧急救护;必要时,根据安全事件情况第一时间拨打110,120或119求助;同时立即向本实验室负责人报告,实验室负责人上报学院领导。

(二)实验室负责人保护现场,学院领导迅速向保卫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事件情况。

(三)学院应急工作小组及时、妥善指挥现场施救工作。

(四)学校实验室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相关成员到达事件现场指挥抢救、抢险,尽可能减少损伤、损失程度。

七、应急措施

(一)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发现火情,现场人员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1. 第一时间确定火灾发生位置,判断出火灾发生的原因,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2. 迅速查看火灾周围环境,判断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诱发次生安全事件。

 3. 果断、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选用正确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1)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采用水冷却法灭火;但对珍贵图书或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灭火剂灭火。

 (2)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的火灾,应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

    (3)带电电气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

(4)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来灭火。

4. 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件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件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疏导。

5. 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二)实验室爆炸应急处理预案

   1. 实验室爆炸发生时,实验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在其认为安全的情况下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
    2. 所有人员应听从临时召集人的安排,有组织的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它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3. 爆炸引发的火灾参照“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理预案”处置。

    4. 爆炸引发人员受伤,应在第一时间送往医院救治。

    5. 实验室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安排抢救和人员安置工作。

 (三)危险化学品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1. 化学品伤害事件的应急措施主要是救护受伤害的人员。实验室化学品伤害事件主要有三种:化学品伤害皮肤、眼睛等外部器官;毒气由呼吸系统进入体内引起中毒;误食毒物引起中毒。

2. 实验过程中若不慎将酸、碱或其它腐蚀性药品溅洒在身上,立即用大量的水进行冲洗(若眼睛受到伤害时,切勿用手揉搓),冲洗后用苏打(针对酸性物质)或硼酸(针对碱性物质)进行中和。视情况轻重及时送往医院就诊。

3. 如果发生气体中毒,应立即打开窗户通风,并疏导学生撤离现场。将中毒者转移至安全地带,解开领扣,让中毒者呼吸到新鲜空气:

(1)受氯气轻微中毒者,口服复方樟脑酊解毒,并在胸部用冷湿敷法救护;

(2)中毒较重者吸氧;

(3)严重者如已出现昏迷症状,应立即做人工呼吸;上述情况,视严重程度拔打120急救。

4. 如果发生入口中毒,应根据毒物种类采取适当处理方法:

(1)酸碱类腐蚀物品先大量饮水,再服用牛奶或蛋清,送医院救治;

(2)其他毒物先行催吐,再灌入牛奶,然后送医院救治;

(3)重金属盐中毒者,喝一杯含有几克MgSO4的水溶液,立即就医;不要服催吐药,以免引起危险或使病情复杂化;

(4)砷和汞化物中毒者,必须紧急就医。

(四)实验室触电、创伤、烫伤应急处理预案:

1. 发生触电事件,应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分析漏电的程度,如果较为严重,在切断电源后,马上通知学校电工处置,并指挥学生离开现场。若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马上联系医院救治。

2. 在操作过程中被污染的金属锐器损伤、被动物咬伤、被昆虫叮咬等情况下,用肥皂和清水冲洗伤口,挤出伤口的血液,再用消毒液(如75%酒精、2000mg/L次氯酸钠、0.2%-0.5%过氧乙酸、0.5%的碘伏)浸泡或涂抹消毒,并包扎伤口(厌氧微生物感染不包扎伤口)。

3. 如果受到烫伤,伤处皮肤未破时,可涂擦饱和碳酸氢钠溶液或用碳酸氢钠粉调成糊状敷于伤处,也可抹獾油或烫伤膏;如果伤处皮肤已破,可涂些紫药水或1%高锰酸钾溶液。

(五)放射性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 发生污染事件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正确方法处理,以免因处理不当造成损害加剧,或污染范围及后果扩大。

2. 污染发生后应沉着镇定,做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范围扩大。

3. 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应严格按放射性废物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好标志,分类收集存放。

(六)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 重大及较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I级、II级)

(1)立即关闭事件发生的实验室;对周围环境进行隔离、封闭;组织专业消毒人员消毒现场;核实在相应潜伏期时间段内进入实验室人员及密切接触感染者人员的名单;提供实验室布局、设施、设备、实验人员等情况。

(2)妥善治疗、安置生物安全事件造成的感染者;按照最长的潜伏期时间,监控是否出现新的病例;确保丢失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得到控制;经相关专家组评估确认后,结束应急处置工作。

2. 一般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 III 级)

(1)立即关闭事件发生实验室;被感染人员就地隔离,尽快送往定点医院;对周围环境进行隔离、封闭;对在事件发生时间段内进入实验室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必要时进行隔离;有相关疫苗的进行预防接种;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感染者救治及现场调查和处置工作。

(2)被感染人员得到有效治疗;受污染区域得到有效消毒;在最长的潜伏期内未出现感染者;经专家组评估确认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七)大型仪器故障及玻璃器皿刺伤或切割伤应急处理预案

1. 受伤人员马上脱下工作服,消洗双手和受伤部位,使用碘伏或酒精进行皮肤消毒。并记录受伤原因和相关的微生物,保留完整的原始纪录。

2. 潜在危险性气溶胶的释放。所有人员必须立即撤离相关区域,立即通知相关负责人,为了使气溶胶排出和使较大的粒子沉降,在一定时间内(通常为1小时内)严禁人员入内,并在门口上张贴“禁止入内”的标志。

3. 容器破碎及感染性物质溢出污染。立即戴上手套,用布或纸巾覆盖受感染物质或受感染物质溢洒的破碎物品;在上面倒上消毒剂,让其作用30分钟后清理污染场所。所有用于清理的抹布、纸巾按医疗垃圾处理。

4. 离心机内盛有潜在感染性物质的试管破裂。如果机器正在运行,应关闭机器电源,让机器密闭30分钟,使气溶胶沉积;工作人员戴上手套使用镊子清理玻璃碎片;离心机内用1%消佳净擦拭两次,擦拭用的抹布按医疗垃圾处理。

5. 眼睛溅入感染性物质。第一时间用清水冲洗眼睛,并立即护送至医院做进一步治疗。

6. 手部污染。如果是一般污染,先用清水冲洗双手,再用肥皂或洗手液搓洗(至少10秒钟),用清水冲洗后用干净的纸巾擦干,用酒精擦手;如果是重度污染,先用1%消毒水浸泡双手(5-10分钟),再用清水和肥皂水清洗。

八、事件发生后学院及相关主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勘察。事件查清后,要写出定性结案处理报告,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事件调查经过、对调查证据材料的分析、对事件性质的认定和结论,以及对事件制造者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等。同时根据事件的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九、事件的总结整改及善后处理

(一) 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保卫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会同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向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做出书面事件情况报告。

(二) 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 对安全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安全事件的发生。

  (四) 根据安全事件的性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十、凡在事件救援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预案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预案由学校实验室与大型仪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