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

化学化工学院实验室安全员制度

发布日期:2019-07-26 20:04:00 点击量:

为全面做好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位,实现安全管理无死角,全覆盖。化学化工学院特实行实验室安全员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员是各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具体执行人员,负责该实验室内的危化试剂、实验操作、仪器设备、应急防护、废液垃圾、消防设施等安全管理任务。

二.实验室安全员原则上由长期在本实验室内的学生或教师担任,要求能够熟悉该实验室常用化学试剂、仪器操作,熟悉化学常见实验操作,具备较好安全防范意识。各实验室自行推选、指定安全员后,将相关信息报备学院安全工作小组备案。

三、实验室安全员要自觉学习、遵守国家、学校和学院制定的各项安全制度、技术规范,并结合本实验室情况,督促指导实验室其他人员安全开展科研教学工作。

四、实验室安全员要积极主动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事故防范意识,具备甄别实验室内安全隐患的能力。

五、实验室安全员有责任和义务对本实验室内的安全工作开展检查和自纠,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可以直接向实验室责任教师或者学院安全工作小组报告。

六、实验室安全员具体负责安排报送《实验室值日表》,填报《最后离开实验室签字确认表》,将学校及学院的安全通知及时传达到实验室每位人员,根据学院安排对其他实验室进行交叉安全检查。以及完成学院、老师交办的其他安全任务。

七、实验室安全员要保持手机畅通,确保有突发情况时,可与学院安全工作人员、导师等保持信息联系。

八、实验室安全员要经常检查实验室内防火、防盗、防水、防毒等安全措施,及时检查灭火器、灭火毯、消防沙桶、急救药箱等安全器材,督促网格员管好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

九、实验室安全员人选需要更替时,原安全员及时将新安全员的信息汇报给学院,保证信息的实效性和人员的准确性。新旧安全员要做好工作资料、工作信息的交接。

十、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化学化工学院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