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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07 00:00:00 点击量:

化学化工学院2015、2016、2017级全体同学:

根据兰州大学《关于开展2017年度本科生评优和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和特点,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评优项目及条件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相关规定。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学生标兵

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评优奖励办法(试行)》(附件3)相关规定,除符合基本条件外,综合测评成绩需达到班级前20%。获奖人数占参评人数的10%,名额分配见附表1。

(三)优秀学生标兵

此项必须从学生标兵中择优评选,需单科成绩85分,综合测评成绩90分以上。凡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没有名额限制。

(四)优秀学生干部

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评优奖励办法(试行)》(附件3)相关规定,除符合基本条件外,综合测评成绩需达到班级前50%,必修课和指定选修课成绩合格。获奖人数占参评人数的4.5%,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五)优秀毕业生

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评优奖励办法(试行)》(附件3)相关规定,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前三年综合测评总成绩需达到所在班级的前20%。

(六)先进班集体、文明宿舍

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评优奖励办法(试行)》(附件3)相关规定,参加先进班集体评选的班级,需提交网上申请。

参加文明宿舍评选的宿舍,结合上一年度学院开展宿舍卫生检查及其他活动情况,需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名额分配见附件1。

请参评单位将申报材料于11月15日10:00前交至年级辅导员处并报学院学工组(25#247室)。

(七)科研创新奖、文明风尚奖、优秀文体奖

参考《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凡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学院视申报条件予以评定审核。

其中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标兵在学工网上申请的同时,需要上报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形式字数不限),及个人近期生活照片一张,各年级汇总后发送至wangshb@lzu.edu.cn,学校将在就业网、萃英在线等媒体进行宣传。

二、时间及其他说明

(一)网上提交:所有项目均需于11月7日至11月11日,在学工网提交申请。

(二)学院评定及审核:11月12至13日

(三)学院网、学工网公示:11月14日至16日

(四)请各年级将《文明宿舍初审名册》(附件4),《奖优项目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5),于11月15日上午10:00前发送至wangshb@lzu.edu.cn邮箱。

以上各类评奖评优项目,参评个人及单位在学工网提交申请即可,不需提交成绩单。

请各年级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本次评奖评优工作,未尽事宜,可与学院学工组王世博老师联系,电话:5292579。

附件1:化学化工学2017—2018学年各年级评奖评优名额分配.xls

附件2: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3:兰州大学本科生评优奖励办法(试行).doc

附件4:化学化工学院2017-2018学年文明宿舍初审名册.xls

附件5:化学化工学院2017-2018学年201X级奖优项目推荐名单汇总表.xls

化学化工学院学工组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