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30 15:28:15 点击量:

化学化工学院团学组织各部门、各年级团总支(团支部):

依据《兰州大学共青团“五四评优”表彰办法》,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发挥示范作用,推动学院共青团事业发展,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2020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团委发〔2021〕7号),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120年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表彰类别

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学生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二、评优条件

根据《兰州大学共青团“五四评优”表彰评选依据》,结合《化学化工学院团委学生会五四评优考核条例》有关规定评选。

三、评选办法

1、兰州大学十佳共青团员、兰州大学十佳团支部书记

由本人申请、学院团委择优各推荐1人,由校团委组织评审小组以答辩为主要考察方式进行现场评定,分别确定10位正式候选人名单。

2、兰州大学优秀学生团干部、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由本人申请,所在团支部、团组织择优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3、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从团支部达标升级考核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和表现优秀的“四星级团支部”中产生,考核结果向学校推荐3个参评单位。

4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根据团支部达标升级的考核结果,从“五四红旗团支部”中推荐1个参评,“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须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支部活力得到有效激发,组织力显著增强。

四、工作要求

1、本科生团员或者团组织负责人按类别填写《评优表彰申报表》(附件2)并撰写主要事迹材料,将纸质版及相关支撑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上交给各年级团总支、院团委各部门,各年级团总支、院团委各部门同时请填写《各奖项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将电子版材料于4月12日18:00前发送至hxtw@lzu.edu.cn,纸质版材料于4月12日18:00前交到院办249。

2、研究生团员请按类别填写评优表彰申请表《评优表彰申报表》(附件2)并撰写主要事迹材料,并将电子版材料于4月12日18:00前发送至hxtw@lzu.edu.cn,纸质版材料于4月12日18:00前交到资料楼307。

3、各团学组织、团总支、团支部须把握“评优有依据,公平又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定工作。

望各年级团总支、团支部,各级团学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本年度评优工作!

 附件:

1.化学化工学院2020年五四评优名额分配.doc

2.《评优表彰申报表》.docx.docx

3.《各奖项推荐汇总表》.docx.docx

4.《主要事迹材料说明》.docx.docx

5.《兰州大学共青团“五四评优”表彰评选依据》.docx.docx

6. 化学化工学院团委学生会“五四”评优条例.docx

 

化学化工学院团委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