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化学化工学院关于开展兰州大学2023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3 22:35:46 点击量:

化学化工学院团学组织各部门、各年级团总支:

依据《兰州大学共青团“五四评优”表彰评选依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发挥示范作用,推动学院共青团事业发展,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兰州大学2023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团委发〔2024〕8号),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23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表彰类别

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学生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二、评优条件

根据《兰州大学“五四评优”表彰评选依据》,结合《化学化工学院团委学生会五四评优条例》有关规定评选。

三、评选办法

1、兰州大学优秀学生团干部、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由本人申请,所在团支部、团组织根据名额进行民主推荐,学院团委复核后进行择优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2、兰州大学十佳共青团员、兰州大学十佳团支部书记

由本人申请、学院团委从“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团干部”中各推荐1名候选人,校团委组织评审小组结合材料审核和现场答辩为主要考察方式进行评定,择优筛选推报人选,分别评选出10人左右授予“兰州大学十佳共青团员”“兰州大学十佳团支部书记”。

3、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从团支部达标升级考核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和表现优秀的“四星级团支部”中产生,根据考核结果向学校推荐3个支部。

4、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根据团支部达标升级的考核结果,从“五四红旗团支部”中推荐1个支部参评。

四、工作要求

1、本科生团员或者团组织负责人按类别填写《评优表彰申报表》(附件2),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团支部书记的需提交主要事迹材料,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还需提供先进工作做法支撑或证明材料,将电子版材料上交给各年级团总支、院团委各部门,各年级团总支、院团委各部门同时请填写《各奖项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将电子版材料于4月918:00前发送至hxtw@lzu.edu.cn。

2、研究生团员请按类别填写评优表彰申请表《评优表彰申报表》(附件2),同时填写《各奖项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将电子版材料于4月918:00前发送至hxygz@lzu.edu.cn。

3、各团学组织、团总支、团支部须把握“评优有依据,公平又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定工作。

望各年级团总支、团支部,各级团学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本年度评优工作!


附件:

1.化学化工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团干部名额分配表.doc

2.《兰州大学2023年度“五四评优”表彰申报表》.docx

3.《兰州大学2023年度“五四评优”各奖项推荐汇总表》.docx

4.《主要事迹材料说明》.docx

5.《兰州大学“五四评优”表彰评选依据》.docx

6.化学化工学院团委学生会“五四”评优条例.docx


附件-1-6.zip

化学化工学院团委

20244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