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年度人物” 暨“化学青年榜样”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年级: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走实走深,展现新时代兰大化学青年昂扬精神风貌,化学化工学院拟在全院本科生范围内开展2023年“本科生年度人物”暨“化学青年榜样”推选展示活动,选树青春榜样,凝聚奋进力量,激励全院本科生在新时代伟大征程中奋勇向前,现将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正当时 青年向未来
二、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兰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党委
主办单位:化学化工学院团委、化学化工学院学生会
三、活动时间
1.报名阶段:2023年12月8日前;
2.遴选阶段:2023年12月中旬;
3.表彰展示:2023年12月23日。
四、推选基本条件
1.兰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学生团体。
2.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行端正,学习成绩优异,工作能力突出,敢于担当,乐于奉献。
3.在专业学习、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公益、自立自强、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孝老爱亲、多才多艺、学生工作、体育特长、全面发展等某方面或多方面表现突出,能够在兰大化学学子中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典型示范和激励引导作用。
4.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20年起)。
5.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荣誉设置
推选“化学青年榜样10名”,授予兰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化学青年榜样”荣誉称号,并从中推选“本科生年度人物”5名,授予兰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给予8000元奖励。该荣誉择优评选,宁缺毋滥。
六、工作程序
1.推荐报名。学生根据个人情况自行报名,各年级、团学组织负责组织推荐初审。
2.年级推选。各年级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推选工作,对参选学生进行全方位考察,保障真实性和代表性,确保将年级中最具有竞争力和示范性的同学推选出来。
3.学院遴选。学院将通过材料评审、公开展示、组织答辩等方式遴选出“本科生年度人物”和“化学青年榜样”。
4.表彰展示。将通过表彰大会、专题展示等在全院范围内对“本科生年度人物”和“化学青年榜样”进行表彰奖励及宣传展示。
七、工作要求
1.各年级、各团学组织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听取同学意见,在本院范围内进行初评,认真完成推荐工作,切实增强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2.经年级辅导员审定同意后,于12月8日前将报名表(附件)等证明材料、申请人照片(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以年级+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hxtw@lzu.edu.cn,纸质版材料交至榆中校区将军院1号楼105办公室。
联系人:姜波、王鹏举
联系电话:0931-8912579、18393819543
附件:
2023年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年度人物”暨“化学青年榜样”推选展示活动候选人登记表.docx
共青团兰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