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兰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6 16:21:46 点击量:



研究生各班级、团支部:

兰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拟定于2023年11月26日召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26日15:00

地点:城关校区西区第二化学楼101报告厅

二、大会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把握团的十九大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改革奋进,挺膺担当,不断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全心全意服务同学,团结带领全院研究生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为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在西北办好一流大学”接力拼搏,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青春力量。

三、大会的主要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第六届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修改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三)选举兰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第七届研究生会主席团;

(四)其他需要审议的事项。

四、代表条件

(一)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处分记录;

(二)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懂规矩;

(三)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品学兼优,关心学校事业发展,关心同学,有为师生服务的意识和议事能力;

(四)敢于担当,甘于奉献,责任感强,在学习、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能够发挥表率作用;

(五)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以对同学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同学们的意见,正确行使学生代表的民主权利,忠实履行学生代表职责。

五、代表名额、构成意向及产生办法

(一)目前学院共有研究生1275名,根据《兰州大学研究生会章程》《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会章程》,本次大会的代表名额按照4%的比例确定,代表需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选举产生,代表总数51人(代表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二)代表的构成主要考虑代表的广泛性,兼顾年级比例,硕士生、博士生比例,性别比例以及少数民族学生比例等。

(三)代表的产生要在各研究生班级、团支部的统一组织下,根据各班级和团支部的实际情况,经过充分的酝酿讨论和相应的民主程序,通过召开班级、团支部会议民主选举产生。

(四)正式产生的代表要填写代表情况登记表(代表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并将登记表于11月20日12:00之前报于班级负责人汇总后发至邮箱wuych2023@lzu.edu.cn。经筹备委员会审查合格后,正式取得代表资格。

六、第七届主席团组成及产生办法

(一)根据学院现有研究生人数,第七届研究生会主席团由3人组成,主席团侯选人由研究生代表大会采用20%差额选举的办法从正式代表中选举产生。

(二)主席团候选人资格条件

1.候选人应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具有忠诚的政治品格、浓厚的家国情怀、扎实的理论功底,能够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中发挥理论指导实践的突出作用;

2.候选人学有余力,甘于奉献,学业成绩优良,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3.候选人能力素质突出,在学习和工作中能够发挥表率作用、取得突出成绩,能够在重大活动和工作中发挥引领凝聚、组织动员和联系服务能能力;

4.候选人应有强力的事业感和责任心,服务同学热情高,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能够忠实履行工作职责,能够广泛代表同学意见,推进学院研究生工作的发展。

(三)产生办法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由学院研工组和学院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院党委确定。

七、提案工作

为开好本次研代会,开创我院研究生工作的新局面,希望研究生代表踊跃征集提案,每位代表提交1-2个提案(提案登记表见附件3)。提案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涉及的问题应具代表性。

属于院内研究生事务的提案由院研究生会归纳整理并作出答复;涉及校内其他各部门或院内的由院研究生会统一交由有关部门处理。所有提案在11月20日12:00前上报各班级负责人进行汇总后提交至邮箱wuych2023@lzu.edu.cn。

学院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是我院研究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我院研究生工作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各班级团支部接此通知后,应及时向同学们传达通知,予以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好各项环节的工作。要做好广泛的宣传动员工作,激励全院研究生踔厉奋发,积极进取,以会议召开为契机,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挺膺担当。

特此通知。

附件1.代表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代表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3.提案登记表.doc



 

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会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