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发展

关于举办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12 16:40:00 点击量:

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当前学校实际,举办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党员发展对象。

二、培训方式

本期培训主要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大学生网络党校(www.uucps.edu.cn)平台及“学习公社”App开展集中学习,同时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及交流研讨。

三、培训时间

9月16日—9月30日

四、培训内容

本期培训根据参训对象实际分类设计学习内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入党的流程和程序、党章党规和党的基本知识、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党性修养提升、优秀党员事迹学习等内容设置必修课程,围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法律基础知识等内容设置选修课程(具体课程详见学习平台)。

培训分课程学习、社会实践、交流研讨、撰写思想汇报、在线考试等5个环节。

1.课程学习: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须完成不少于24 学时(45 分钟/学时)的必修课程学习,可自主选学选修课程。

2.社会实践:中层党组织依托各类红色教育基地、实践基地组织开展线下社会实践活动。

3.交流研讨:培训期间,参训学员结合培训心得和学习实际,围绕“我身边的战‘疫’故事”“如何理解爱国,你是如何爱国的?”“我对党的认识”“我的入党初心”等主题在学习平台上集中研讨,中层党组织也可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开展研讨。

4.撰写思想汇报:参训学员结合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和自身学习实际,撰写一篇800 字左右的思想汇报,作为本次培训的学习成果,完成在线学习后在学习平台提交。

5.在线考试:参训学员在完成课程学时考核要求后参加在线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培训课程所学内容及党的基本知识,题型为单选、多选、判断,考试时间为60分钟,合格分数为60 分。

培训结束后,完成培训考核要求的参训学员可以在大学生网络党校在线打印学时证明。

五、培训安排

1.9月14-15日:

确定参训学员,确定负责人,组建班级和学习交流群。

2.9月16日:

发放学习卡,学员注册学习。

3.9月17-9月30日:

学员参加网上集中学习、社会实践、研讨、提交心得、在线考试;党校及各中层党组织跟进学习进度、督促学习。

4.9月30日:

社会实践、集中研讨及学习心得考核结果。

                                                      中共兰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党委

                                                            2020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