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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 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6 10:15:48 点击量:

为隆重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积极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学党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

先进基层党组织(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党支部)基本条件

1)教育党员有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政治功能,党员教育扎实有效,“三会一课”制度规范落实,支部主题党日严格规范。

2)管理党员有力。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党员发展、党员培训、党籍管理、党费收缴、党员激励关怀帮扶等工作扎实有效,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

3)监督党员有力。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监督党员履行义务、遵规守纪及时到位。

4)组织师生有力。引领带动师生投入中心工作的动员力、实效性强。

5)宣传师生有力。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及时到位,注重发现树立、宣传推广师生身边典型人物、典型事迹。

6)凝聚师生有力。思想引领和价值观塑造有机融入教师教学科研、学生学习生活,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改革发展任务。

7)服务师生有力。常态化了解师生困难诉求、倾听师生意见建议,形成了师生有困难找支部、有问题找党员的帮扶机制。

(二)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

3)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为党和人民事业创造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

4)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5)优秀学生共产党员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道德品行优良、成绩优异。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

1)具备优秀共产党员条件且具有2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

2)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

3)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

4)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党务工作者包括各部门专职党务工作干部,中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支部书记、组织员、中层党组织委员、支部委员等。

三、表彰名额

1.先进党支部5个。

2.优秀共产党员10人。

3.优秀党务工作者10人。

四、推荐程序及评选办法

1.根据评选条件,先进党支部由各党支部根据评选条件,采取支部自愿申请;优秀共产党员由各支部推荐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各支部推荐1名。

2.推荐优秀共产党员要考虑党员的代表性,并向基层和教学科研工作一线党员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一线党务工作人员和党支部书记倾斜。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可以推荐,但应从严掌握。预备党员不得评选为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不交叉推荐。

3.经各党支部推荐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名单经学院党委会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表彰名单,并进行公示。

4.推荐集体和个人应填写《化学化工学院先进党支部推荐审批表》(附件2)、《化学化工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附件3)、《化学化工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附件4),同时另附主要事迹单行材料,事迹材料须按规范格式书写(附件1),内容客观真实,表述准确,重点突出,逻辑清晰,特点鲜明,字数限于2000字以内。各党支部须于5月6日前将材料报送学院党委(资料楼304室),将电子版材料请发至hxdwb@lzu.edu.cn逾期不报者,按自动放弃对待

附件:附件1-4.doc


化学化工学院党委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