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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br>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14 00:00:00 点击量: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提升党支部的组织力,激励广大党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学院党委研究决定,表彰部分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

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基本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积极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2.支部党员干部积极开展学习教育,认真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取得了明显成效。

3.制度健全,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能够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党支部工作制度。

4.创新党支部活动方式和载体,认真组织实施党支部活动方案创新立项工作,党员、干部广泛开展联系服务师生活动,形成了务实管用的组织制度,建立了特色活动品牌。

5.所属单位及全体党员教风、学风、作风良好,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成绩突出。支部委员带头廉洁自律,未发生过违反党纪和违法违规行为。

(二)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

1.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2.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立足本职岗位,带头创先争优,在教学科研等工作岗位上扎实工作、不断进取,成绩突出。近年来,年度考核为优秀或有突出事迹、获得过有关奖励。

4.善于团结群众、乐于自我奉献,积极参与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主动联系和服务师生,在群众中树立起良好形象,获得一致好评,充分发挥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5.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自觉履行党员职责和义务,清正廉洁、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积极发挥好作用、汇聚正能量。

注:优秀学生党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道德品行优良,成绩名列前茅。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

1.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2.积极组织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讲大局、懂规矩、守纪律,自觉坚定政治信念、站稳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率先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认真学习党建理论知识,积极钻研党建业务,带头创先争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

4.能够在党组织中发挥积极作用,为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做出较为突出的贡献,受到党员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5.具有一年及以上党务工作经历。

三、表彰名额

1.先进党支部5个。

2.优秀共产党员10人。

3.优秀党务工作者10

四、推荐程序及评选办法

1.先进党支部:采取支部申请,学院党委考评确定的办法。

2.优秀共产党员:每个党支部推荐1名,经党委会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表彰推荐名单。

3.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各支部根据评选条件,推荐1名,经学院党委会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推荐名单。

4.各支部须于622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单和材料报送学院党委(资料楼304室)。

5.推荐集体和个人应填写《化学化工学院先进党支部推荐审批表》(附件3)、《化学化工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附件4)、《化学化工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附件5),同时另附主要事迹单行材料,事迹材料须按规范格式书写(附件2),内容客观真实,表述准确,重点突出,逻辑清晰,特点鲜明,字数限于1500字以内。以上材料须于622日前将电子版材料请发至hxdwb@lzu.edu.cn

 

附件:附件2-5.doc

 

化学化工学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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