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相关

2019年下半年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审核工作通知(二)

发布日期:2019-11-20 11:29:38 点击量:

各学位申请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校研〔2019〕9号)安排(链接:http://xxb.lzu.edu.cn/lzupage/2019/01/16/N20190116121216.html),请各学位申请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按照文件通知要求和时间进程如期推进各项工作。

        现将近期部分工作具体要求强调如下:

        1. 各学院自行送审的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结束后,请将所有学位申请人的评阅结果整理后反馈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附件1),同时录入到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gms.lzu.edu.cn)。

        2. 11月16日起,开展答辩前的资格审核,内容包括:学位论文答辩材料的提交和审核、同行专家评阅意见是否通过、根据评阅结果学位论文修改情况是否到位(论文修改情况说明表)、答辩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等。

        3. 系统设置并发布答辩公告。研究生培养单位必须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至少提前三天发布答辩公告,同时在校园张贴纸质海报。

        4. 12月5日前,完成全部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答辩过程严格按照《兰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要求》(附件2)进行,要求全程视频录像(附件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严格答辩程序要求,加强对答辩过程监督;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答辩过程进行巡视,重点对2019年上半年答辩过程出现问题的单位进行集中巡视,对不符合程序和规范要求、整改不到位的给予严肃处理。

        5. 组织开展学位论文涉嫌违反党的意识形态、学术不端方面问题的审查,要提高站位,确保育人质量和方向。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加强对学位论文专家评阅意见书、答辩委员会决议等材料的监督审核,充分发挥导师、学院党委的监管职责,对于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坚决杜绝和防范问题的发生。学院整体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附件4,存在及不存在问题均需报告,存在问题时还需说明具体情况及解决措施)。

        附件1请于11月16日前发送电子版至学位办邮箱xwb@lzu.edu.cn;附件4请于12月5日前以纸质版反馈学位办(贵勤楼A301室)。

        论文答辩材料相关表格链接:http://ge.lzu.edu.cn/lzupage/B201612010242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