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学

关于受理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休复学申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29 18:10:00 点击量: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兰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校研〔2018〕32号)中关于休学与复学的要求,本学期休学期满的研究生须提出复学申请,因病或生育休学的研究生应同时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痊愈证明,确认能坚持正常学习的,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复学。逾期不办理者,将按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本学期延长休学期或需要休学的研究生须提出休学申请并明确休学时间,休学时间以学期为单位,因病或生育休学的研究生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定向或委托培养的研究生还须提供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的同意证明。

请各学院、研究院认真做好此项工作,于9月12日前将学籍异动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贵勤楼B302)。

 

附件:兰州大学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表.doc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