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学

关于兰州大学新生研究生学籍信息核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23 18:08:00 点击量:

各学院、各位研究生:

学籍信息核对是研究生在校期间各项管理工作的基础,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学籍信息,确保研究生学籍信息管理的严肃、准确、规范,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籍信息的流转和使用

1.数据来源:研究生学籍信息源于研究生招生信息。招生工作结束后,新生研究生的入学数据转入我校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从而形成该研究生的学籍信息数据。

2.学籍注册:新生研究生入学资格复查合格后,研究生院学籍管理部门从管理系统中提取研究生的个人学籍信息数据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完成研究生新生学籍注册。

3.学历注册:研究生毕业时,研究生院从管理系统中提取研究生的个人学籍信息数据上传至学信网完成已毕业研究生的学历注册。

因此,学籍信息是记录研究生学习经历的基础数据,其准确性关系到研究生个人的切身利益。

二、学籍信息核对方式

学籍信息核对,采取研究生个人、学院和学校根据各自权限在线核对的方式执行。新生研究生报到注册后登录管理系统,自行对个人学籍信息进行核对。学院与学校核对同步进行。

三、学籍信息核对内容

1.研究生可核对可修改内容

姓名拼音:填写姓名汉语拼音,例如:张三峰:Zhang Sanfeng。

籍贯:据实填写。

在校联系电话、手机:必填。

生源地:填写本人高考

时户籍所在地;如果是工作后再报考研究生,填写考入时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

电子邮箱:必填,填写学校发放的邮箱。

是否在校住宿、宿舍号码、住宿地址、目前所在地:如在校住宿,则宿舍号为必填项,填写格式为,城关校区-东区/西区-X#公寓;如在校外住宿,住宿地址为必填项。

婚姻状况:未婚;已婚;丧偶;离婚;其他。

家庭联系电话:需填写父母或监护人手机号码。

家庭通讯地址、家庭邮政编码:需具体到XX省XX市XX县XX乡镇。

乘车目的地:要求与家庭地址保持一致。

家庭主要成员、个人简历:据实填写。

监护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必填。该项信息很重要,是做好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两项扣除信息统计的依据,请准确填写。

2.学院可核对可修改内容

政治面貌:学院根据实际信息为准进行更改,不需要提报相关材料。

3.研究生可核对不可修改内容

学制、学生类别、培养层次、院系、专业、导师姓名:以上字段如需变更,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进行修改。

录取类别、是否在职、在职单位:以上字段如需变更,请以书面形式经学院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公章,附证明材料报送研工部审核变更。

研究生入学照片:如有异常请以书面形式提交核对报告至研究生院修改。

银行卡号:该账号直接关系到研究生奖助学金正常发放,务必核对正确无误。后期确因遗失等因素需更改卡号的,由研究生本人申请并提交到财务处审核修改。

4.其他字段原则上不予修改。

四、学籍登记表填写及存档

根据《兰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新生经复查合格的,填写《兰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登记表》,办理注册登记后即

取得学籍。《兰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登记表》从管理系统中统一输出,表中的个人信息来自本人核对后的学籍信息数据,要求研究生本人务必认真核对个人学籍信息。

研究生按照上述核对要求登录管理系统核对完毕后,点击“核对并保存”,在“我的报表”栏目中点击打印《兰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签字确认,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后,交至学院。

各学院、研究院将政治思想复查意见、业务复查意见、学院复查结论栏意见填写明确,签名、公章加盖完整后,按照档案序号排序交至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核完毕后,《兰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登记表》作为研究生个人重要档案证明材料,一份转至研工部归入研究生个人档案;另一份返回研究生所在学院,并由各学院作为学籍档案归入学校档案馆。

五、其他

1.各学院须于2019年10月29日之前完成本次新生学籍信息核对及学籍登记表的提交。

2.联系方式

培养办(贵勤楼B303):0931-8915278  贺小军

 

 

兰州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