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学

关于做好2018级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27 17:40:00 点击量:

各有关学院研究院

    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博士学科综合考试是博士研究生必修环节(2学分),为了做好2018级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根据《兰州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2018级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工作。

二、考试时间:2019年10月至2019年12月,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学院自行安排并提前3天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教学管理办公室(贵勤楼B302室)。

三、有关要求:

1.博士学科综合考试由学院或学位授权学科点统一组织安排。

2.考试结束后,由学院组织填写《兰州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试登记表》,经考试委员会主席及主管领导审核并签字后送至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存档。

3.博士学科综合考试完成情况将作为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之一,研究生院将组织教学督导专家对博士学科综合考试进行抽查。对于笔试或口试有一门以上未通过的学生,允许在半年至一年内参加一次重考,重考未通过,则进行分流。

4.学院研究生秘书应考试结束两周之内将成绩录入综合管理系统并做好相关存档工作。

 

附件:1.兰州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试登记表.doc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