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化学化工学院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8 18:53:48 点击量: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兰州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校教〔2020〕119号)文件要求和《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学院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文字复制比”检测

1.制度依据。毕业论文(设计)“文字复制比”检测工作,依据《兰州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附件1“兰州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文字复制比’检测及处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执行。

2.格式规范。学校提交检测的毕业论文(设计)应为WORD或PDF格式(WORD文档生成)文件,命名格式:化学化工学院_校园卡号_作者姓名。(注:命名中的“_”为下划线。)

3.分段检测。检测分为答辩前检测和答辩后检测。答辩前检测,由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答辩后检测,由教务处统一负责。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终稿由各教学单位统一提交至教务处。

4.检测方式。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 (http://lzu.co.cnki.net/)对毕业论文“文字复制比”进行检测。

5.检测标准。系统检测结果中,总文字复制比在20%(含20%)以内视为合格,超过20%视为不合格。

二、时间进度安排

1.3月28日前,各研究所组织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并及时启动问题反馈和改进跟踪机制。

2.5月8日前,学院统一完成答辩前检测。

3.5月23日前,各研究所对检测“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组织答辩。

4.5月30日前,教务处组织完成答辩后毕业论文(设计)终稿检测。

5.按学校要求,各教学单位须向图书馆组织提交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终稿。

毕业论文(设计)提交、检测和答辩的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指导教师要求。指导教师要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认真把好质量第一关。指导教师要对所指导的学生提出明确要求,及时掌握和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适时调整指导方案,特别要加强对未返校学生的关心关怀、过程指导和阶段性检查,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2.学生要求。学生要按照学校和教学单位规定要求,牢牢树立质量意识,主动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独立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研究、实验、调研和撰写的全过程,及时向指导教师汇报进度进展、主动交流讨论研究结果、论点论据和困难问题等,按时间进度如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

3.中期检查要求。3月下旬,各研究所组织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对毕业论文(设计)进展和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指导教师和学生,并建立改进跟踪机制,督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

4.成绩评定要求。各教学单位指导教师和答辩小组在对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时,应严格按照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标准和要求进行评定,确保成绩评定客观公正、全程透明。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采用五级分制评定:优秀、良、中、及格、不及格。

 

毕业论文(设计)提交时间及检测时间,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附件:

1.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

2.《兰州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含“文字复制比”检测及处理实施细则,写作规范).zip

3.兰州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模板(2021版)(仅供参考,具体请参照“写作规范”).doc

 

 

             化学化工学院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