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化学化工学院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03 16:03:28 点击量:

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试行)》、《兰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范(试行)》(校教〔2013〕58号)、《兰州大学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工作方案》(校教〔2020〕10号)和《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为确保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强化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结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情况,现就化学化工学院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总体原则

严格做好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指导、撰写、评阅、答辩、成绩评定等过程管理,把好指导关、过程关、诚信关、质量关,完善毕业论文(设计)内部质量保障机制。

二、工作要求

1.学生须积极与导师联系,导师要适时调整毕业论文工作方案和进度安排,利用邮件、微信、QQ等方式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远程指导学生完成文献调研与阅读,熟悉实验设计,待开学后抓紧时间开展具体实验并完成论文。须按照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落实时间表(附件3)提交相关材料。

2. 已申请外出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请和导师联系,确定是否接收。对方单位仍接收的,须与对方单位导师保持密切联系,按照导师要求完成各项任务,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并于3月27日前提交《开题报告》;如毕业论文接收单位因各种原因不再接收的,第一时间联系教学秘书樊衍昕老师,与本校导师取得联系,需要更换导师的须于3月6日前确定导师并联系樊衍昕老师备案。

3.未提交《兰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校(院)外做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的学生,不得擅自外出,否则取消答辩资格。

三、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专项检查

1.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检测毕业论文(设计)文字复制比,检测分为答辩前检测和答辩后检测。5月中上旬由学院组织实施答辩前检测,5月29日前由教务处组织实施答辩后检测。

2.关于“文字复制比”检测、答辩及毕业论文收录相关的具体安排与要求另行通知。

毕业论文(设计)提交时间及检测时间,如有变化将根据学校政策另行通知。

 

附件1:兰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试行).doc

附件2:兰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范(试行).doc

附件3: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落实时间表.pdf

附件4:兰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