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化学院关于收取2020年公房使用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6 17:34:25 点击量:

学院全体教师: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处《2020年公用房资源使用费确认通知》,学院近期将开展2020年公房使用费的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位老师关注兰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微信公众号,点击公房系统小程序按钮,使用校园卡号进行简单绑定后,即可登陆查看各自名下公房占用及应缴费用详细情况。

2.请各位老师认真核对各自2020年公房占用数据,若有错误请联系聂建义修改。

3.数据核对无误后,请各位老师按照公房系统微信小程序显示应缴费用金额缴纳公房使用费。

付费方式:内部转账。

费用来源:横向科研经费(项目编号07、432开头),包干制纵向科研经费(项目编号051B、0541、056B开头),绩效项目(项目编号711开头),国家级人才启动费(2250008246**),重点实验室基本运行费。

收费内部账号:503000-471509

4.截止时间:20233月20

5.教辅人员名下公房暂不按照小程序所显示金额收缴,具体收缴方式及金额另行通知, 

化学化工学院

2023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