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1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研究生名单的公示(第二批)

发布日期:2021-11-26 22:08:05 点击量:

全体研究生:

根据《关于2021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通知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符合申请条件的第二批研究生名单公示如下: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胡明杨  张洁辉

(以上2名同学均为2018级硕士研究生)

 

公示期:2021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发邮件至hxygz@lzu.edu.cn

 

化学化工学院研工组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