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5年国庆节期间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25 00:00:00 点击量:

各实验室:

为确保国庆期间学院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安全正常运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实验室管理,责任明确到人。禁止在实验室、办公室等场所私拉乱接及使用违章电器。禁止设备在工作状态时,实验室人员擅离职守。

二、加强对易燃易爆化学品、气体钢瓶的管理,禁止在实验室、办公室等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品,及时处理实验废弃物、废液,严禁将易燃易爆化学品和硬纸板、木箱、泡沫塑料等可燃物混合堆放。

三、检查有无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出口情况。

四、检查实验室内消防设施、器材,保证设施、器材的完好,检查灭火器的有效使用期,并及时更换。

五、检查门、窗是否完好,重点检查水电管路、化学试剂及危险品的存放、房屋漏水、钢瓶存放等安全隐患部位,如有损坏请及时报告学院维修组予以维修。

六、各实验室要加强对现金票据、物资设备、贵重物品(电脑、手机等)的管理,离开实验室必须锁门。

七、国庆节期间进行试验的实验室务必注意安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做过夜实验须在值班室登记,防止意外突发事件的发生。

八、实验室工作人员对本实验室负有防火安全责任,对不利于安全的情况和行为,有责任及时发现、纠正和制止。

各实验室要在节前进行一次彻底的卫生清洁工作,对于在消防及安全检查中(自查)发现的问题,须立即予以解决。若有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应及时报校保卫处、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由学校统一协调解决。

 学院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值班电话:8912589 8912500

维修组电话:13038787266(安老师) 13893248009(余老师)

                                化学化工学院

功能有机分子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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