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陇原青年英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1 12:05:51 点击量:

各位老师: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陇原青年英才选拔工作的通知》,按照学校相关通知要求。现将我院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在我校全职工作,具有成长为本领域领军人才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

二、基本条件与业绩成果

(一)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技能人才具有技师职业资格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个别学术技术水平和业绩条件比较突出的,年龄条件可放宽至42周岁 (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管理人选应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二)业绩成果条件

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近五年还须具备下列业绩成果条件之一(业绩突出、符合多项条件者优先推荐):

1.在自然科学领域具有原创性成果,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创新潜能,作为项目主要完成人获省部级科技奖1项以上。

2.在工业与农业研究、技术开发或新品种、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开发和推广应用等方面有较强业绩,成果经省(部)级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并有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在教育理论研究或教学实践探索方面做出成绩,获得省教学成果奖或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

4.具有较强经营管理才能和先进管理经验,在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经济社会效益明显。

5.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关键研发人员,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贡献,取得一定经济社会效益。

6.具有技师以上技能水平或高级工艺美术师以上职称,技艺技能获得同行业认可,取得一定经济社会效益。在世界技能大赛上获奖选手和全国技能大赛上获金银铜牌选手可破格参选。

7.参与国家重点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排名前5、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排名前3,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国家核心期刊以上高质量论文。

8.其他在重点行业领域崭露头角,工作业绩明显,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青年人才.

、推荐指标

学院推荐人数2人。

、不得推荐情形

已入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领军人才、省优秀专家或其他相当层次人才计划,以及符合直接入选省领军人才条件的,不再列入选拔范围。

五、申报要求

按照学校要求,在个人申请基础上,由申请人所在党支部推荐、院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业绩成果认定院党委对申报人思想素质和师德师风把关、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二)请符合申请要求的老师填写附件1:2021年陇原青年英才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和附件2:2021年陇原青年英才推荐人选信息简表并于10月25日18:00前发送至邮箱:yingzhang@lzu.edu.cn

(三)申请人要确保相关证书、获奖、论文等证明材料真实性

 

附件1:2021年陇原青年英才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2:2021年陇原青年英才推荐人选信息简表.doc


 

化学化工学院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