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化学化工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4 20:29:15 点击量:

各研究所、各研究生:

为了做好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参照《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校研20218号),根据我院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学习成绩优异,有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发展潜力突出。

二、评定范围

参评对象为我院20189月以后入学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不包含定向委培研究生、出国联培研究生、超出基本学制的研究生及休学学生等。

三、程序及要求

1.各研究所成立评定小组,按照《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附件1和研究所关于学业奖学金的补充细则评出获奖学生名单。

2. 各研究所汇总审核奖学金评定情况,20211024上午10:00提交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交至院办307,电子版发送至hxygz@lzu.edu.cn

3.1025-1029日评奖结果进行全院公示。

4.1030日进行统一系统录入。

5.1031日材料上报学校,经学院、研究院审核、签章后报党委研工部。

6.学业奖学金的成果计算原则上2020-2021学年,已参评过并获得本年度国家奖学金的成果,或前一年度参评过学业奖学金的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7.未尽事宜请联系:王鹏举,联系电话:8912579

 

  附件1:《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2021年修订.doc

  附件2: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xls


                                            化学化工学院研工组

                      2021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