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化学化工学院关于评定201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03 00:00:00 点击量:

化学院全体2015届毕业研究生:

为鼓励毕业研究生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积极投身祖国建设事业,党委研工部决定在2015届毕业研究生中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科研业绩突出,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较强的诚信意识,毕业论文(设计)有较高水平,或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综合表现突出,至少获得一次校级或校级以上荣誉称号(如国家奖学金、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

4.符合如下条件之一者优先参评:自愿响应国家号召、主动奔赴欠发达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在科研、国内外各类竞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在服务社会、学生工作、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评定程序

1.学院研工组将严格按照评定流程,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具体负责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定工作。

2.本人提出申请所在班级和党支部进行推荐学院研工组结合推荐人选的综合条件在广泛征求导师意见基础上,由研工组集体讨论确定人选。

3.被推荐人选填写《兰州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附件一),于56日(周三)中午1200前将书面材料报送至资料楼304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t@lzu.edu.cn。学院将在认真审查后将初步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4.党委研工部对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和情况进行审核通过后确定最终评选结果由学校下发文件进行表彰。

特此通知。

附件一:兰州大学201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doc

附件二:兰州大学201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各学院名额分配表.xls 

                化学化工学院研工组

                20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