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八批甘肃省优秀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第八批甘肃省优秀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精神,具体通知详见:
http://ldxb.lzu.edu.cn/lzupage/2015/03/17/N20150317151452.html
请符合以下条件的老师于3月24日之前按学校通知要求将申请材料交至学院303办公室。
推荐人选须为我校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在60周岁以下(1955年5月1日以后出生),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者。
2.在学术技术领域有重大发现、发明或创造,填补了省内、国内某项空白,或具有省内、国内外领先水平。
3.在科学技术引进与应用、推广及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和关键性问题,在我省重点产业链延伸和补链环节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专业技术人才。
4.在医疗、教育、文化事业等领域有独到的创造,成绩突出、效果显著,在省内享有较高声誉的专业技术人才。
以最近5年内取得的成果为主。
已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不再参加评选。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参加选拔。
化学化工学院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