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化学化工学院关于启动2021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助研津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03 09:59:13 点击量:


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校研[2014]42号)、《兰州大学研究生助研工作管理细则(试行)》(校研[2015]17号)文件的要求,根据校党委研工部的统一部署安排,现启动我院2021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助研津贴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流程

(一)线下工作

即日起至3月10日,导师配套经费划转。导师按照财务转账要求进行拟配套经费的划转工作,一次性将一个学期内实际配套金额划入导师个人助研津贴账户(具体划转按照导师实际配套进行)。导师若逾期经费划转不到位的,岗位将无法确认。

内部转账单可以自助投递或交至财务大厅(助研津贴账户号可登陆系统查看,无助研津贴账号的新晋导师建议前往财务大厅办理)。

(二)线上工作

通过智慧研工系统完成,登录地址:http://yjsxg.lzu.edu.cn/lzuygb/login.html(需用电脑登录操作,推荐使用最新IE或谷歌浏览器,360浏览器请调整为极速模式),操作流程详见附件《助研津贴系统线上申报操作指南》。

1.导师发布助研岗位信息(非必填项)。导师按照科研项目需求,可以在系统个性化发布岗位信息,包括本学期助研岗位职责、工作量、工作要求等,此非必填项,是否发布不影响学生申报。

2.学生申报(即日起至3月8日)。学生登录“智慧研工”系统进行助研津贴岗位申报以及在研项目信息的填写,申请错误可以删除记录后重新提交。导师也可通过添加学生校园卡号的方式代为申报。逾期未申报的,无法补发。

3.导师审批(3月9日至3月11日)。导师登录系统进行助研岗位审批以及岗位津贴配套额度的填报,导师需在此环节前完成配套经费的划转工作,若导师助研津贴账户余额不充足的,将无法完成审批(账户余额研工部将根据财务系统数据统一导入,届时可在系统查看)。

4.学院审批报送(3月12日)。学院审批助研津贴名单,提交研工部审核。3月13日0:00,研工部将关闭学院审批权限将,逾期无法审批。

5.研工部审核制表(3月15日)。研工部完成系统审批,审核制作3月份发放名单,进行经费统一划转以及发放名单审签工作。

6.财务处发放3月25日前)。当月启动成功的助研津贴经财务处审核之后,交由银行发放至研究生本人银行卡中。

二、经费划转说明

(一)导师配套经费的划转工作需按照学校财务处、相关科研项目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需要划转的经费项目包括助研津贴中导师承担的部分和学校不配套部分的全额助研津贴。

(二)本次划转的助研津贴经费涵盖时段:2021年3月-2021年8月,具体配套月份由导师个人决定,并请按照实际配套额度进行划转。6月毕业的学生一旦毕业,将不再发放助研津贴。延期毕业研究生的助研津贴按照导师配套情况进行发放,学校不予配套。导师按照研究生实际参与科研情况进行助研津贴的启动,是否启动以及具体配套标准由导师自主决定。

(三)学校为每位研究生导师每年级配套3个博士、3个硕士的助研岗位津贴。校外兼职导师不享受学校的配套政策。超出配套范围的助研岗位,由导师全额承担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

(四)本学期配套标准仍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校研〔2014〕42号)要求执行。博士研究生:导师出资下限为500元/月,学校配套500元/月;硕士研究生:导师出资下限为200元/月,学校配套300元/月。

三、其他说明

(一)按照简化流程、安全有序的原则,学生申请、导师审批一个学期操作一次即可。

(二)学生可按实际情况向所在助研岗位的导师提出申请,不强制要求必须对应研究生综合系统中的本人导师。

(三)导师审批环节需由导师个人系统账户进行助研岗位的审批,导师可根据自己情况设置“账户助理”,代导师进行系统确认及审批工作。

(四)原则上,助研津贴发放计划不得予以变更(停发除外)。如有特殊情况提出变更的,需在每月13日之前由导师在系统进行处理,并报备学院在系统变更。

(五)如遇关于系统的任何问题可随时联系学院研工组,电话8912579(李婷),邮箱hxygz@lzu.edu.cn。学院将及时反馈研工部联系技术人员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助研津贴系统线上申报操作指南.docx

附件2:内部转账单.xls


 

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