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4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11 00:00:00 点击量:

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校人〔2014133号)文件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14年度我院教职工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学院各位老师按照专业技术职务参照岗位职责(见附件一)填写《兰州大学教职工2014年度考核表》(见附件二)中的相应表格。功能有机分子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实行整体考核,请重点实验室的各位老师填写《兰州大学教职工2014年度考核表》中的整体考核团队成员表。

二、表格填好后请大家依次到杨仲慧老师处(资料楼306办公室)核对科研工作量、王珏瑛老师处(资料楼306办公室)核对研究生培养工作量、张颖老师处(资料楼303办公室)核对教学工作量。最后学院教师将表格于1226日前将交至资料楼303办公室黄新业老师处,电子版发至邮箱:huangxy@lzu.edu.cn 功能有机分子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老师将表格交至第二化学楼206室田秋苹老师处,电子版发至邮箱:tianqp@lzu.edu.cn

    三、在管理岗位工作的教学科研人员允许自主选择管理岗位或教学科研岗位考核,次年执行相应岗位的岗位津贴和业绩津贴;111日以后工作岗位变动的人员在原岗位考核;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年内发生变动的按31日之前的专业技术职务进行考核。

    四、填表注意事项:

    (一)教学科研人员填表时,科研工作栏应按下列要求填写(可另附页填写):

    1.主持项目及科研经费:应包含项目名称、项目来源、起止年月,批准经费、2014年拔给填表人的经费额等信息;

    2.参加项目及科研经费:应包含项目名称、 主持人及填表人是第几参与人、 项目来源、起止年月,批准经费、2014年分配参与人的经费额等信息(有分配填实际经额,无分配填);

    3.科研成果中论文:应包含题目、全部作者(通讯作者标*)、期刊名、卷期年页等信息;(论文未到院办登记备案的老师,请附论文纸质版)。

    注:A类项目:对理工农医学科,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及其课题,或单项经费在200万元以上(医学150万元)的国际合作与横向项目。

B类项目:对理工农学科,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或青年项目、省部级重大或重点项目,或单项经费30万元以上的国际合作与横向项目。

    (二)填写讲座服务等栏目时,请标明讲座题目、服务内容、具体时间和地点。

    六、详细情况参见校办网页通知:http://ldxb.lzu.edu.cn/lzupage/2014/12/10/N20141210093018.html

  附件一:岗位职责.doc

  附件二:兰州大学教学科研人员2014年度考核表.xls 

                                         化学化工学院

                                         2014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