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定2014年201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24 00:00:00 点击量:
 

各研究所、各研究生:

    为了做好201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参照《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校研[2014]59号),根据我院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学习成绩优异,有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发展潜力突出。

二、        评定范围:

参评对象为我院20149月以后入学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不包含定向委培研究生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强军计划研究生、超出基本学制的研究生及休学学生等。

三、          程序及要求:

1.各研究所成立评定小组,按照评定细则评出获奖学生名单,于2014102717:00前将所需材料(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报送学院资料楼304,电子版发送至lt@lzu.edu.cn,同时学生本人登陆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录入、申请,研工组网上审核。

2.201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得者每人需填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审批表》1份,经学院、研究院审核、签章后报党委研工部(贵勤楼331室),由研工部归入研究生个人档案。

3.10月28-10月30评奖结果进行全院公示。

4.10月31材料上报学校。

5.学业奖学金的成果计算为2013——2014学年,截止日为20141024,已参评过的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6.未尽事宜请联系:李婷 联系电话:8912583

 

 

化学化工学院研工组

20141024 

 

附件一: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doc

附件二:201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xls

附件三:兰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审批表.doc

附件四:2014年吸引优秀生源研究生一次性奖学金汇总表.xls

附件五:化学化工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