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化学化工学院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4-09-10 00:00:00 点击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及《关于下达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化学化工学院工作实际,经95日学院相关会议讨论,制定《化学化工学院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详细内容参见附件1,材料提交工作安排如下:

1、申报“创新人才推免专项”的同学须于911日上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交至资料楼学院办公室303房间。创新人才推免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个人书面申请;学生历年学习成绩表(加盖学院公章);曾给学生本人授课的3名以上(含3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兰州大学创新人才校内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须有学生所在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填写推荐意见、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用以证明自己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材料,如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复印件等,同时,将附件4以姓名命名发至邮箱:yingzhang@lzu.edu.cn

2、获得推免资格的同学请于9月15日上午8:30前将附件3以姓名+校园卡号为文件名发至邮箱yingzhang@lzu.edu.cn

3、如有疑问请咨询教学秘书,电话:8912589。

附件1、化学化工学院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doc

附件2、兰州大学创新人才校内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3、兰州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4、兰州大学2015年创新人才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基本情况登记表.xls